一、业务简述
个人商用房贷款是指贷款人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购买商业用房的贷款。
二、开办条件
个人商用房贷款的借款人应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年龄在18(含)--65周岁(含)之间,并且借款人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和还款意愿。
三、申请条件
请参照一手、二手个人住房贷款申请条件。
四、操作指南
(一)贷款额度
贷款额度最高可达到所购房屋市场价值的50%;商住两用房最高可达到所购房屋市场价值的55%。
(二)贷款期限
贷款期限最长10年。
(三)贷款利率
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执行,最低为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的1.1倍。
五、办理机构
中山广场支行:82560450、82560701
五一广场支行:83708029
青泥洼桥支行:82308160、82307907
西岗支行:83716886、83716909
沙河口支行:84607332、84640527
甘井子支行:86796618-8705、86796618-8536
旅顺支行:86610703、86618064
开发区分行:87642351、87642352
金州支行:87134222、87802727
普兰店支行:83113557、83112101
瓦房店支行:85626374
庄河支行:89811266
星海支行:84582235、84582239
二七支行:82775536、82775537
友好广场支行:82696776、82696700
市行营业部:82378120
黄河街支行:83727571、837275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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