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特色业务
最新业务
经营网点
大连分行 > 特色业务 > 个人自用车贷款
  特色业务
   
     代缴交通罚没款  
     代缴水电煤气费业务  
     代缴中国移动手机话费  
     代理联通缴费业务  
     代理中国电信缴费业务  
     个人商用房贷款  
     个人委托贷款  
     个人信用贷款  
     个人质押贷款  
     个人住房贷款  
     个人自用车贷款  
     信用卡业务  
     代缴居民电费业务  
   
 
  
  中国工商银行大连市分行 
  地址: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广场5号 
  电话:0411-82378888/82819593 
  邮编:116001 
  E-mail: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网站 
  
中国工商银行中国网站 
 

  一、业务简述
  个人自用车贷款是指贷款人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购买不以营利为目的的汽车的贷款。贷款购买的个人自用车限于一手车。

  二、借款人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年龄在18(含)至60(含)周岁之间。
  2、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贷款行所在城市的户籍证明或有效居留证明、婚姻状况证明或未婚声明。
  3、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和还款意愿。
  4、具有稳定的合法收入来源和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5、能够支付不低于规定比例的所购车辆首付款。
  6、具有所购车辆的购车合同或购车协议。
  7、所购车辆为国产车的,须具有车辆保险合同、车辆合格证和购车发票;所购车辆为进口车的,须具有车辆保险合同、进口机动车随车检验单、货物进口证明书和购车发票。
  8、能提供工行认可的贷款担保方式。
  9、在工行开立个人结算账户。
  10、贷款人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贷款额度、期限、利率和还款方式
  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5年。
  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所购车辆价格的80%。
  贷款利率:在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的基础上,在规定的范围内浮动。
  还款方式:等额本息还款法、等额本金还款法、按周(双周、三周)还款法、随心还还款法等等。贷款期限1年内的,按月还息,按月、按季、按半年或到期一次还本的方式。

  四、办理机构
  中山广场支行:82649618
  沙河口支行: 84640527、84642884

  本页面内容仅供参考,部分内容以当地分行公告与具体规定为准。

 


联系我们   中国工商银行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