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双币信用证
业务简述:境内客户(进口方)与境外客户(出口方)约定以信用证方式结算,结算币种为外币。境内客户向境内分行申请开立等值人民币信用证,通知方为境外分行;境外分行依据该人民币信用证,开立一笔等值外币信用证,受益人为境外客户;结算时,境内客户支付给境外分行人民币,境外分行支付给境外客户外币。
适用对象:需要开立90天以上远期信用证但外债规模不足的境内进口企业。
特色优势:不限即远期。享受跨境人民币结算优势,绕开短期外债规模,满足90天以上外币信用证及信用证代付业务需求。
业务示例:假设A公司国内售汇后支付境外关联B公司100万美元货款,但该公司一年后资金周转出现足额支付境外货款的人民币资金,此时采取双币信用证结算,大大的降低公司财务风险。(以2013年2月25日价格为例:即期购汇6.3018,一年期远期购汇6.40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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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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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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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币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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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币开证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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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0.18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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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开手续费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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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5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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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元开证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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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购汇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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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0.64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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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约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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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1 万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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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办条件:客户需承诺无条件放弃交单币种与信用证币种不一致的不符点;同意人民币承兑/付款金额,以转开行确定的金额为准;同意在信用证付款到期日的前一个工作日向我行付款,并由我行支付款项给转开行。
业务流程:
1、境内分行提出业务申请
境内客户向国内行申请开立人民币远期信用证(申请资料中需注明相对应的外币信用证金额),国内行与海外分行协商同意采用“内外联动双币信用证”业务方式满足客户的业务需求;同时,国内行将开证申请人信息发给海外分行,以便海外分行在单证系统中进行维护;国内行也应尽快了解客户想指定的通知行,以便海外分行及时与该行交换密押。
2、境内分行提供开立信用证基本资料
国内行将信用证草稿、合同、客户开证申请书传送海外分行,该信用证金额应允许一定幅度的浮动,海外分行需于收到信用证草稿后二个银行工作小时内审核完毕。
3、海外分行业务确认
收到海外分行确认后,国内行向海外分行开立人民币信用证四、境内分行向悉尼分行发报及报文要求
4、国内行开立人民币信用证的同时,向海外分行发送MT799报文要求转开信用证。
5、海外分行向最终受益人开出信用证
6、寄单及单据审核
7、单据承兑或拒付
2、反向汇兑通
业务简述:境内客户有即期或远期将外汇资金结汇成人民币的需求,在境外人民币汇率比境内汇率优惠的情况下,可以通过境内分行与境外分行的安排,将资金汇往境外分行进行人民币离岸兑换,然后将兑换后的人民币资金汇至境内分行,从而满足境内客户减少汇兑损失、增加汇兑收益的需求。
适用对象:具有贸易真实背景,允许交叉货币报关,并于我行签订委托办理境外结汇协议的出口企业。
特色优势:人民币离岸价格机制与在岸价格机制不同,因此两者的变动不同。境内客户可以借着离岸价格及在岸价格变动而造成的差异从中获取汇兑收益。合约货币是以外币作为结算货币的跨境贸易交易,境内出口商可以透过此产品将原先以外币的收汇,转成人民币收汇。
业务示例:假设境内客户须要将USD1,000,000的资金兑换为人民币,以2013年2月25日价格为例:境外机构人民币离岸兑换价格为6.2870,境内分行结汇价格为6.2213
增加收入为(6.2870-6.2213)*1,000,000=65,700.00元人民币。
开办条件:满足条件的出口企业,在外管局贸易外汇检测系统中分类等级应为A、B类。
业务流程:
1、境内外分行签署合作协议
2、受理并审核客户的申请
即期反向汇兑通,境内分行可在落实客户资金、签署《中国工商银行结售汇业务总协议书》及其附件《结售汇业务授权书》和《风险提示函》等相关协议后予以受理。
3、即期反向汇兑通,确保外币资金到位;于双方约定的时间,将外币资金汇划至境外分行;同时发送确认兑换及汇款内容的电文;收到款项后,为客户做好解付及申报工作。
4、据境内分行电文中的汇款指示内容,外币资金到账后,将已结汇的人民币资金汇至境内;如外币资金到帐情况及电文内容有问题,则通知相关境内分行进行跟踪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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