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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国标出台相关规定 消费者买啤酒认准警示语

 
  
    2013年08月01日 13:37
    
      今天起,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发酵酒及其配制酒》正式实施,新国标要求啤酒应标示原麦汁浓度,并以“°P”为单位;用玻璃瓶包装的啤酒应标示如“切勿撞击,防止爆瓶”等警示语。
      据了解,新国标实际上已于今年2月1日实施,但考虑到生产企业更换瓶身标签需要一定的缓冲期限,有关瓶身标签的规定从8月1日起实施。记者走访看到,市场上大多数啤酒瓶身已经按要求标注,原麦汁浓度多为8°P、10°P或12°P。业内人士称,原麦汁浓度并非酒精度,而是衡量啤酒营养和口感的一个指标。一般来说,原麦汁浓度越高越有麦香味,口味也更浓。
      不过记者发现,一些玻璃瓶装啤酒并没有在瓶身上标示如“切勿撞击,防止爆瓶”等警示语。本市某啤酒经销商表示,“爆瓶”除了由于瓶身冷热不均、剧烈晃动外,“超期服役”是最大隐患。记者随后查询到我国早就出台了《啤酒瓶GB4544-1996强制性标准》,要求啤酒瓶底上侧20毫米范围内必须打上表明为专用防爆瓶的标志“B”以及啤酒瓶的生产日期,同时建议啤酒瓶回收使用期限为两年。不过记者看到市场上一些啤酒瓶的生产日期在2011年以前,显然在超期“服役”。业内人士建议,市民除了要尽量购买带有警示标语的瓶装啤酒外,还要多留意瓶底的标志,选择生产日期在两年内且外观较新的啤酒瓶。不要直接将啤酒放入冰箱冷冻室进行急降温,冷藏温度也不能太低,储存温度以4℃至15℃为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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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华财讯 2013-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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