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业务简述
存贷通是一种将个人贷款与存款相结合,以同一客户名下的存款抵扣贷款,为其提供增值收益的业务。对在我行有个人贷款且符合规定条件的客户,可根据协议开立存贷通账户。在客户按照未抵扣贷款本金的状态先向我行支付贷款利息的前提下,该账户内存款达到一定数量以上按固定比例抵扣贷款本金,以该抵扣额计算的贷款利息作为客户利息减免的增值收益。
二、适用对象
存贷通账户所涉及的贷款限于个人住房贷款和个人商用房贷款;存款限于个人贷款客户存入存贷通账户的人民币活期存款,不含其他账户、其他存期、其他币种的存款。
三、开办条件
1、申请存贷通业务的客户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已在我行办理个人贷款,贷款余额大于10万元;
(2)申请存贷通业务时,客户名下的贷款形态正常,贷款存续期内还款记录优良,累计违约次数与已归还贷款期数之比小于10%,且不存在连续两期违约;
(3)贷款剩余还款期限大于12个月。
2、客户申请开办存贷通业务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原贷款还款账户的个人结算账户原件与复印件;如借款人以名下其他账户作为存款账户,应提供账户的原件与复印件;
(2)借款人的身份证的原件与复印件;
(3)填写《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行个人贷款存贷通业务申请审批表》,并签订《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行个人贷款存贷通业务协议》;
(4)有同共借款人的,需提供共同借款人同意办理存贷通业务的书面意见或授权。
四、办理流程
1、客户申请开户。
2、由存贷通业务受理人进行审核办理。
3、存贷通账户生效后,存贷通业务受理人告知客户,并按月向客户告知增值收益的支付情况。
五、服务渠道与时间
各网点正常营业时间。
六、注意事项
1、如借款人在银行申请的任何一笔贷款(包含不与存贷通账户相关联的贷款)存在逾期的情况,则银行当日起不再为借款人计提任何贷款的“增值收益”,直至借款人归还全部逾期本息后,银行从逾期本息结清之日起恢复为借款人计提“增值收益”,同时借款人可扣收存贷通账户内的存款用于归还逾期本金和利息。
2、借款人在银行申请的任何一笔贷款(包含不与存贷通账户相关联的贷款)中,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连续发生逾期三次(含)以上的,银行有权单方提前终止执行本协议。
3、如与借款人存贷通账户相关联的贷款为借款人与其他借款人向银行共同申请的贷款,则其他借款人应就同意办理存贷通业务提供明确书面意见或授权。
七、名词解释
1、存贷通账户每日营业末存款余额是指银行每日营业结束后其对应的存款账户中人民币活期存款的余额。
2、增值收益是指银行在关联期间根据借款人存贷通账户每日营业末活期存款余额情况,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条件和计算规则,为甲方计付并定期支付到存贷通账户的增值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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