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资委下发的《关于中央企业实施企业年金的意见》,中央企业实施企业年金制度应遵循以下原则:
(1)坚持统筹规划、整体设计 中央企业应当根据经营发展战略规划、人力资源策略以及内部薪酬分配制度改革的需要,将企业年金纳入薪酬福利体系统筹规划,整体设计企业年金方案,根据实际情况因企施策,分步实施。
(2)坚持保障适度、持续发展 实施企业年金应当正确处理国家、企业、职工三者的利益关系,充分考虑企业人工成本承受能力,合理确定与企业发展阶段相适应的保障水平,确保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3)坚持自主建立、突出重点 鼓励中央企业在集体协商的基础上自主建立企业年金,企业年金待遇水平应当与企业效益及职工个人贡献挂钩,对关系企业长期发展的核心骨干人才可以适度倾斜。
(4)坚持分级管理、权责清晰 健全企业年金分级管理制度,国资委以管资本为主完善企业年金制度规范并加强监督,中央企业集团公司依法依规负责企业年金的实施和管理运营,切实承担企业年金管理的主体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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