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行风貌 | 电子银行 个人金融 信用卡 融e购 | 理财 外汇 保险
人才招聘 | 公司业务 机构业务 资产托管 企业年金 | 股票 基金 期货
金融信息 | 工行学苑 视频专区 网上论坛 投资银行 | 贵金属 债券 超市
重庆再提个人住房房产税起征点 提至12779元每平
 

  从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了解到,自今年1月1日起,重庆高档住房应税价格开始执行新标准,应税价格起点由2012年的12152元/平方米提高为12779元/平方米,较去年提高627元。

  重庆市于2011年1月28日和上海一起在全国率先启动个人住房房产税征收试点工作,试点区域为渝中区、江北区、沙坪坝区等主城九区。根据重庆市出台的个人住房房产税征收管理实施细则,房产税征收对象为:主城区个人拥有的独栋商品住宅和高档商品住宅,其中高档商品住宅指建筑面积交易单价达到上两年主城九区新建商品住房成交建筑均价2倍(含2倍)以上的住宅。

  据了解,2012年重庆主城区新建商品住房成交建筑面积均价为6389元/平方米,2011年的建筑面积成交均价为6390元/平方米。按照上述对高档商品住宅的定义,主城九区2011年与2012年新建商品住房建筑面积均价的2倍即为12779元/平方米。也就是说,2013年在重庆新购住宅,建筑面积均价在12779元/平方米及以上的,要缴纳个人住房房产税。

  注:本信息仅代表专家个人观点仅供参考,据此投资风险自负。

(摘自世华财讯 2013-02-25)
【关闭窗口】

 相关文章

Article
·新国五条为最温柔调控,房产税只调高端
·国务院拟扩大房产税试点范围 地产股走弱
·房产税试点范围扩大 地产板弱势
·房产税试点范围扩大 水泥板块领跌无一上涨
理财工具
期货看盘器
进入>>
黄金看盘器
进入>>
外汇看盘器
进入>>
证券计算器
进入>>
  黄金理财计算器
  外币理财计算器
  股票投资计算器
  国债理财计算器
在线理财规划
 
  购房规划
 
 
  保险需求分析
 
 
  购车规划
 
 
  在线车险规划
 
 
  家庭财务健康诊断
 
 
  子女教育规划
 
 
  开放式基金投资规划
 
  投资风险自测
  投资者教育手册
中国工商银行版权所有 京ICP证 03024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