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监管文化是在保险监管实践活动中形成的精神财富。保险监管文化既包括监管政策、法律法规、监管方法与技术、监管组织结构等显性的制度化形态, 是监管文化的表层结构;同时还包括监管思想理论、监管意识、监管心理和习惯等内在的观念形态, 是监管文化的深层结构。一定保险监管实践基础上产生的保险监管文化一定是保险业发展规律和特点的反映,必然为促进保险业平稳健康可持续发展提供保障和服务。
增强保险监管文化建设的自豪感和责任感
不断健全完善的保险监管机构和不断成长壮大的保险监管干部队伍,在保险监管的实践探索中,创造了丰富多彩的保险监管文化。监管文化业已成为监管机构和监管干部的精神旗帜,成为监管凝聚力和创造力的重要源泉,成为监管执行力和公信力的重要因素。培育具有时代精神的监管文化,已经成为现代保险监管体系构建的重要内容。
先进的监管文化具有团队力量的凝聚功能、工作目标的导向功能、个人行为的自律功能、组织培养的激励功能和监管部门形象的塑造功能,是推动各项监管工作顺利开展的精神动力。要通过保险监管文化建设,牢牢把握监管文化的表层结构与深层结构两个层面的建设,进一步增强监管干部对保险监管事业的认同感,提高监管队伍的凝聚力,切实提高行业发展的软实力。
着力研究保险监管文化的核心要素
(一)保险监管文化的价值取向
保险监管文化的价值取向在其文化体系中处于基本指导思想的地位, 它是监管者对监管活动所形成的认识、态度和评价, 决定和支配着监管者的行为趋向和行为选择, 对保险监管的实现及其在经济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有着重要的意义。所有具体的监管行为都必须是为了达到监管的终极价值取向而选择的手段、途径或形式。保险监管目标应该包含三个方面的内容:维持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维护保险体系的安全与稳定, 保障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
从保险监管理论中可知, 政府介入市场的目的之一是为了公平。同时, 保险市场的无序竞争, 表面上是各机构的利益受损, 但最终伤害的是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因此, 保障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是保险监管文化的终极价值取向, 维护保险业的安全和稳定、维持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都是前者的客观要求,是终极价值的具体化目标。
(二)保险监管文化中的风险观念
风险的客观存在是保险产生的自然基础, 经济的一定发展程度是保险产生的物质基础, 而经济的发展又会产生新的风险。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人们的风险意识不断提高, 保险需求不断增长。传统意义上的保险因其对纯粹风险的分散和转移而获得“社会稳定器”的美誉。纵观各国的保险业在继续发挥保障功能的同时, 又成为了资本市场、投资领域的重要参与者, 其投资功能逐渐突出, 使得保险、银行和证券业务界限日渐模糊。金融已成为现代经济的核心,市场经济国家金融风险的防范与控制与一国经济能否顺利发展高度相关, 金融监管失误将在市场上迅速展现出来。因此,应充分认识风险管理在自由化和全球化中的重要性, 不断加强风险管理意识。
保险业作为金融业的重要组成部分, 其经营的对象本身就是风险, 在其经营过程中不仅面临着承保、核保、理赔、精算、自留责任、投资、竞争等诸多内部经营风险, 还会面临诸如巨灾、利率、经济体制改革、宏观经济运行状况等外部风险, 而且风险的表现形式会随着业务的创新、市场的变化而多样化。
我国尤其是在保险市场对外开放以后,直接面对当前世界范围内金融创新迅速发展的局面, 如金融衍生工具的大量运用、金融组织形式的创新、保险新产品的涌现等, 这必然增大了保险市场的风险。因此,我们保险监管措施围绕的重点应当是对风险的识别、防范、控制和补救, 维护我国保险体系的稳定与安全, 进而保护广大投保人的利益。只有在保险监管文化建设中树立以风险管理为制度核心的理念, 才能使保险监管尽可能避免“追赶者”的尴尬境况,以不变应万变, 找准监管方向和重心。
(三)保险监管文化中的行为准则
市场经济本质上是法治经济, 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是其基本要求。因此,法治性、秩序性是保险监管文化最重要的行为准则。第一, 健全的法律法规体系能避免监管的漏洞, 对各种保险风险能进行充分的防范,避免监管的失误。第二, 因计划经济、各种利益关系影响下的思维与行为方式而形成的不恰当的行政干预会增加监管成本, 减小监管的有效性, 造成保险业效率的低下和风险的积淀, 甚至还能引发各种道德风险。第三, 在市场经济中,政府和市场各自发挥作用的范围由法律法规明确界定下来, 保险监管机构应有所为有所不为, 定位于服务保险市场, 借助于市场机制自身的约束力, 减轻自己“不该为”的负担, 进一步提高监管效率。因此, 依法监管是保险监管文化中的应有之义, 是监管活动的基本准则。
监管文化建设需要解决好的几个问题
(一)要不断深化保险监管文化建设的重要意义
保险监管文化建设是一项长期工作任务,需要不断深化认识,以持之以恒的姿态进行推进。在当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纵深推进、金融改革步入攻坚、保险监管职责空前艰巨的大背景下,加快构建优良的保险监管文化尤为迫切。要以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刻认识加强监管文化建设的必要性。增强各级领导和全体员工开展监管文化建设的自觉性、主动性和责任感,切实把监管文化的理念、内涵、作用弄懂弄实。
(二) 要适应时代要求,不断创新监管文化的内容
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过程中,保险监管工作要释放出从行业监管到参与社会管理的时代角色。保险监管文化更要注重总结、吸收新经验、转化新成果。多吸收国内外关于监管文化建设的新鲜经验、深度理论,并加以总结提炼。充分发挥监管文化建设在提升保险业发展软实力中的作用,进一步统一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加强基础管理、战略管理、团队管理、目标管理,使监管文化建设阶段性和长期性相结合,使其具体化,具有可操作性。
(三)要注重博采众长,增强监管文化建设的包容性
监管文化建设要与监管目标紧密结合,融入内部管理,为实现监管目标服务,体现出监管境界和务实作风,使监管文化有声有色、见形见状,不至于变为“空中楼阁”;监管文化建设要以党建为引领,确保监管文化的前进方向,为监管文化体现先进性提供政治保证;监管文化建设要有自上而下的战略驱动,各级领导团队要作出表率,高度重视监管文化建设的战略意义,有效推动监管文化建设,做先进监管文化的传播者、推动者、执行者,要在监管文化建设规划的指导下,结合实际分阶段、分步骤、循序渐进、坚持不懈抓好落实,使监管文化更有深度与厚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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