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3·15”消费者权益日当天,河北保监局局长吕宙、副局长王晓东一行专程视察了河北省保险业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心。
吕宙看望了消保中心工作人员,视察了中心办公场地,认真听取了消保中心主任王芳的汇报。王芳详细介绍了消保中心成立情况、主要职责、组织架构和运行情况,同时简要汇报了河北省保险行业协会的重点工作情况,并提出了加强改进消保中心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吕宙充分肯定了消保中心和河北省保险行业协会工作,指出河北省消保中心是一项重要工作创新,在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做了有益探索,走在了全国的前列,得到了保险消费者的认可。吕宙就进一步加强消保中心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注重基础建设,在公平、公正上继续努力,建立科学的工作机制、规范流程、明确责任,充分发挥消保中心作用。二是加强沟通协调,在提高消保中心影响力、公信力上有所作为。特别要加强与新闻媒体、司法机关、保险公司的沟通协调。三是树立良好作风,在热情、真情服务消费者上下功夫,树立良好的服务意识、责任意识。
2012年12月,为改善保险消费环境,切实保护保险消费者权益,河北省保险行业协会与河北省消费者协会联合成立了保护保险消费者权益的专业机构——“河北省保险业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心”。消保中心主要职责是受理保险消费者的信访、投诉,开展保险合同纠纷调解;承办省消协、保险监管机关转办保险类信访投诉;向保险消费者提供保险消费知识、保险法律法规等方面的咨询服务;开展保险知识宣传和保险消费教育工作;加强与政府职能部门、司法机关、新闻媒体的沟通协调,为保护保险消费者权益营造良好环境;开展与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关系密切的其他工作。
截至今年3月12日,消保中心共受理保险合同纠纷调解案件23件,同比增长2.3倍;涉案标的金额189.26万元。调解成功或协商处理10件,调解成功率77%,10件案件正在调解过程中。受理纠纷投诉20件,同比增长1倍。日常解答电话咨询260余次,接待投诉当事人70人次。办理保险监管机关、省消协转办信访投诉件3件。
河北省保险业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心的成立,进一步健全了河北省保险消费者维权体系,形成了保险监管机关、保险行业协会、消费者协会三位一体的保险消费者维权体系,妥善化解了保险合同纠纷,减少了诉讼案件,降低了消费者维权成本,提高了维权效率,得到了保险消费者、保险公司、消费者协会、人民法院等社会各界的欢迎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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