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您和您的另一半从民政部门手中接过结婚证书开始步入婚姻殿堂时,一个以夫妇二人为核心家庭便诞生了。结婚是一个生命周期的起点,二人的财务生活不见得是1+1=2简单,比其婚前将发生一次质变。从理财的角度分析,二人的收入可以保持独立性,维持婚前状态,二人的开销可保持独立性,维持婚前状态;二人的投资账户可以保持独立性,维持婚前状态。但是二人的保险则必须整合,这是保险特有的性质所决定的。
新婚家庭由于必须以夫妇二人为核心,所面临的风险主要是一方因失业、失能、疾病、伤残、死亡等原因造成的家庭收入中断或减少等财务危机。主要保险要围绕这一风险而设立。一般而言,夫妇二人的保额要符合各自的收入10倍为标准来安排。如果今后要办理房贷、车贷和考虑子女留学等,保额还要覆盖贷款额和留学费用额度。
新婚夫妇的保险整合和重新安排要围绕上述风险进行调整,一是重新检查审视婚前所购保险。如果原保单缺乏保障功能,保障功能不足一定要做退保处理,虽然退保会造成一定的损失,但继续缴费维持无保障功能的保单损失会更大。如果原保单的保额不足可以按保费占年收入1/10保额这年收入的10倍的比例补足保额。二是将婚前保单的受益人由父母调整为配偶或将配偶纳入受益人之列。
考虑到新婚夫妇将来要安排购车买房等重大支出,几年后还要养育子女,因此,支出较多,在保险安排上理应以低保费高保额的定期险、意外险为主,同时兼顾长远搭配一定比例的代有现金或价值的终身寿险等。其比例安排为“缴费20年期的终身寿险为总保额20%;缴费20年的定期寿险占总保额30%左右,一年一保的意外伤害险占保额30%左右,健康险可占总保额的20%左右。所要注意的是,在安排保险时,要以自己的年收入金额为标准来安排,如自己的年收入为10万元,安排以自己为被保险为受益的保额应不低于100万,收入为5万元,安排以配置为被保险人,自己为受益人的保额应不低于50万元。
(作者:网站编辑 纪沫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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