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业务简述企业年金被称为我国养老保险体系的“第二支柱”,是指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础上,自愿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是企业职工福利制度的主要组成部分。
   二、适用对象凡具备建立企业年金制度条件的各类企业。
   三、开办条件按照国家规定,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可以建立企业年金:
 1、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
 2、具有相应的经济负担能力;
 3、已建立集体协商机制。
   四、开通流程企业如果要建立企业年金制度,可与中国工商银行签订协议,中国工商银行相应地提供受托管理、账户管理、托管服务、年金咨询等服务。
   五、服务渠道与时间中国工商银行各一级分行、直属分行均开办了企业年金业务,并配备专业的服务团队,可以为客户提供多方面的服务。同时,电话银行、网上银行、ATM自动柜员机、多媒体自助终端可以为客户提供7x24小时的查询服务。
   注:本页面提供信息仅供参考,具体业务以当地网点的公告与规定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