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业务简述贵公司向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等信保公司投保买方信用风险的特定合同险,我行基于贵公司转让的境外工程项目施工服务及设备出口项下应收账款,提供包括保理融资、境外业主信用担保、应收账款管理等内容的综合性金融服务。
   二、适用对象已向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等信用保险机构投保的工程建设类或非工程建设类企业及其境外控股公司。
   三、开办条件1. 境外承包工程符合国家及当地法律法规、产业政策和我行信贷政策;
 2. 借款人信用状况良好,偿债能力强,交易合法有效;
 3. 卖方有效履行合同义务,应收账款形成、权属清楚且未被转让、质押等;
 4. 已向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等信用保险机构投保买方信用风险的特定合同险;
 5. 符合我行要求的其他条件。
   四、操作指南1. 客户向我行提出书面保理申请,并提供相关书面证明材料,已投保特定合同险。
 2. 我行受理客户保理申请后,履行调查、评估、审查和审批程序。
 3. 申请审批通过后,双方签订合同转让应收账款,我行发放保理融资。
   注:本页面提供信息仅供参考,具体业务以当地网点的公告与规定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