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您已在我行开立了企业结算账户,可提供以下材料到开户行申请开通企业网上银行:1.《中国工商银行电子银行企业客户注册申请表》及相应附表;2.客户身份证明文件及其复印件:企业法人,需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非法人企业,需提交企业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民办非企业组织,需提交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个体工商户,需提交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独立核算的附属机构,需提交其主管部门的基本存款账户开户登记证和批文;预算单位注册零余额账户,需提交零余额账户开户通知书或其他证明材料;其他组织(机构),需提交上级主管部门的批文或证明;3.预留印鉴;4.企业经办人员身份证件,如经办人员非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还需出具该企业的委托授权书。请您提前与开户行联系咨询是否还需要其他资料,再前往办理。 注:1、问答中未表明仅针对企业单位的,通常指个人业务。2、大连、宁波、青岛、深圳、厦门为我行独立分行,执行独立业务规定;本页面内容供您参考,实际情况请以当地分行公告与具体规定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