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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海药:独立董事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
2015年12月21日 18:35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2014 年修订)》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在认真审阅相关材
料的基础上,对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议案,发表独立意
见如下: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事项符合《深圳证
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不
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
型银行理财产品。
独立董事签字:雷小玲 金世明 蔡东宏
注:本信息仅代表专家个人观点仅供参考,据此投资风险自负。
(摘自世华财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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