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可以输入30
您所在的位置:
央行推出大额存单 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
 

  为规范大额存单业务发展,拓宽存款类金融机构负债产品市场化定价范围,有序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中国人民银行2日公布《大额存单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办法》指出,大额存单是指由银行业存款类金融机构面向非金融机构投资人发行的、以人民币计价的记账式大额存款凭证,是银行存款类金融产品,属一般性存款。

  大额存单发行人包括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以及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其他金融机构。发行人发行大额存单,应当于每年首期大额存单发行前,向中国人民银行备案年度发行计划。发行人如需调整年度发行计划,应当向中国人民银行重新备案。大额存单发行采用电子化的方式。

  《办法》指出,个人投资人认购大额存单起点金额不低于30万元,机构投资人认购大额存单起点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大额存单期限包括1个月、3个月、6个月、9个月、1年、18个月、2年、3年和5年共9个品种。

  大额存单发行利率以市场化方式确定。固定利率存单采用票面年化收益率的形式计息,浮动利率存单以上海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Shibor)为浮动利率基准计息。

  《办法》指出,大额存单的转让可以通过第三方平台开展,转让范围限于非金融机构投资人。对于通过发行人营业网点、电子银行等自有渠道发行的大额存单,可以根据发行条款通过自有渠道办理提前支取和赎回。

  注:本信息仅代表专家个人观点仅供参考,据此投资风险自负。

(中国金融信息网 2015-06-03)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