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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蒙两国续签双边本币互换协议 规模保持150亿元
 

  7月6日,中国人民银行与蒙古银行续签了中蒙双边本币互换协议,规模保持为150亿元人民币/5.4万亿蒙古图格里克,旨在便利双边贸易和投资,促进两国经济发展。互换协议有效期三年,经双方同意可以展期。

  此前,中国人民银行于2014年8月21日与蒙古银行签署双边本币互换协议,规模为150亿元人民币/4.5万亿图格里克。

  截至2017年7月6日,中国人民银行与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中央银行、巴西中央银行、阿尔巴尼亚银行和印度尼西亚银行签署的双边本币互换协议已经到期,尚未续签。自2008年以来,中国人民银行已先后与36个国家或地区的货币当局签署货币互换协议,总额度为30510亿元(不含已失效未续签)。

  中国金融信息网人民币频道发布的《2016年人民币国际化报告》显示,2016年,中国人民银行先后与摩洛哥央行、塞尔维亚国家银行和埃及央行新签了双边本币互换协议,总额为295亿元人民币;与新加坡金融管理局、匈牙利央行、欧洲央行和冰岛央行续签了双边本币互换协议,总额为6635亿元人民币。

  双边本币互换协议的实质性动用进一步增加。2016年末,在中国人民银行与境外货币当局签署的双边本币互换协议下,境外货币当局动用人民币余额为221.49亿元,中国人民银行动用外币余额折合11.18亿美元,对促进双边贸易投资发挥了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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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金融信息网 2017-0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