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交易资格 持有中国工商银行银行卡或活期存折、电子账户、数字人民币的个人客户,或者持有指定银行的银行卡的个人客户,可申请使用中国工商银行电子银行。 客户可通过中国工商银行营业网点或工行门户网站、工行手机银行APP等线上渠道在线自助办理电子银行注册。
第二条 交易场所 中国工商银行门户网站网址是:http://www.icbc.com.cn。 中国工商银行手机门户网站网址是:http://m.icbc.com.cn。 中国工商银行手机银行:中国工商银行App。 中国工商银行电话银行服务号码为95588。 中国工商银行短信发送号码为95588。
第三条 交易功能 中国工商银行电子银行为客户提供的服务有:账户查询、转账汇款、投资理财、信用卡、贷款、数字人民币、在线支付、生活缴费等。 中国工商银行根据客户类型、注册方式、认证方式和用户终端的不同为客户提供不同的交易功能和交易限额。 客户使用个人电子银行时,若交易功能涉及中国工商银行其他业务规定或规则的,须同时遵守。
第四条 交易时间 在中国工商银行系统正常运行情况下,电子银行为客户提供全天候服务,受外部系统制约的特殊业务应在规定的开放时间内办理。 因系统升级等原因临时停止服务的,中国工商银行将采取网站公告、页面提示等适当方式告知客户。
第五条 身份认证方式和登录密码 中国工商银行电子银行身份认证方式包括U盾、数字证书、指纹/面容ID、支付密码、短信、电子密码器和电子银行口令卡等。U盾认证需要使用证书密码校验;数字证书需要使用支付密码/指纹/面容ID+短信验证码校验;指纹/面容ID需要使用手机本地的生物识别方式校验;支付密码需要使用开通工银e支付设置的6位密码校验;短信需要使用手机接收的短信验证码校验;电子密码器和电子银行口令卡需要使用动态口令进行校验;网上银行自助注册客户需要使用静态密码进行校验。 登录密码是指客户用于登录电子银行的密码。客户注册后首次登录电子银行使用的登录密码是注册时预留的密码。
第六条 交易限额 电子银行渠道限额:为保障客户资金安全,防范洗钱、电信诈骗等外部风险,我行为客户设置个性化电子银行渠道限额。电子银行渠道限额统一管控个人网上银行、手机银行转账汇款交易限额,包括:日累计限额、日累计笔数、月累计限额、年累计限额。电子银行注册卡、注册账户、托管账户办理转账汇款交易,均累计至上述限额、笔数。 电子银行渠道客户在注册电子银行时,我行将结合客户基本信息、辅助证明材料、金融需求及风险情况,为其设置个性化电子银行渠道限额。客户可以结合实际需要,申请调整渠道限额,选择适合的认证方式与认证工具。 认证方式限额:由于各种认证方式安全等级不同、账户注册方式不同(柜面、自助)、账户性质(借记卡I类、II类、III类、贷记卡、电子账户等)及客户个性化电子银行渠道限额不同,因此客户使用不同认证方式交易限额会有差异。
1、网上银行交易限额
认证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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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额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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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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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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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代U盾(含音频盾、蓝牙盾) |
单笔支付限额 |
100万元 |
客户如有更高额度的对外支付需求,可到我行营业网点申请调高电子银行渠道限额及认证介质限额。 |
日累计支付限额 |
500万元 |
一代U盾+短信 |
单笔支付限额 |
100万元 |
日累计支付限额 |
100万元 |
一代U盾 |
单笔支付限额 |
50万元 |
日累计支付限额 |
100万元 |
电子密码器 |
单笔支付限额 |
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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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累计支付限额 |
5万元 |
短信认证 |
单笔支付限额 |
1万元 |
客户可在限额值内对单笔、日累计支付限额自助进行调整;如客户有特殊需要将单笔、日累计限额调整到1万以上的,可使用“刷脸+U盾/密码器”或“刷脸+支付密码+短信验证码”自助上调或到营业网点办理,最高可以调到单笔、日累计2万元。 |
日累计支付限额 |
1万元 |
月累计支付限额 |
5万元 |
电子银行口令卡+短信 |
单笔支付限额 |
2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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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累计支付限额 |
5000元 |
电子银行口令卡 |
单笔支付限额 |
500元 |
日累计支付限额 |
1000元 |
柜面注册存量静态密码 |
单笔支付限额 |
300元 |
日累计支付限额 |
300元 |
总支付限额 |
300元 |
2、手机银行交易限额
认证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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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额名称
|
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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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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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频U盾或蓝牙U盾 |
单笔支付限额 |
1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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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累计支付限额 |
500万元 |
电子密码器 |
单笔支付限额 |
2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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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累计支付限额 |
100万元 |
电子银行口令卡 |
单笔支付限额 |
1000元 |
|
日累计支付限额 |
5000元 |
短信认证/支付密码/指纹/面容ID |
单笔支付限额 |
1万元 |
客户可在限额值内对单笔、日累计支付限额自助进行调整;如客户有特殊需要将单笔、日累计限额调整到1万以上的,可使用“刷脸+U盾/密码器”或“刷脸+支付密码+短信验证码”自助上调或到营业网点办理,最高可以调到单笔、日累计2万元。 |
日累计支付限额 |
1万元 |
月累计支付限额 |
5万元 |
数字证书(大额转账) |
单笔支付限额 |
最高50万 |
1、数字证书转账业务,目前仅支持在手机银行开通、使用;网银等其它渠道暂不支持使用。 2、通过“刷脸+U盾/密码器”认证开通数字证书转账业务,最高可设置单笔50万元、日累计100万元,月累计限额为500万元;通过“刷脸+支付密码+短信验证码”认证开通数字证书转账业务,最高可设置单笔20万元、日累计20万元,月累计限额为100万元。各地区因本地风险情况和监管要求差异,以上金额区间有所不同。 3、仅支持柜面注册手机银行开通,自助注册以及柜面注册客户的自助添加卡,均不能开通数字证书转账业务。 |
日累计支付限额 |
20万/100万 |
月累计支付限额 |
100万/500万 |
3、电话银行交易限额
认证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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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额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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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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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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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密码器 |
单笔支付限额 |
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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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累计支付限额 |
20万元 |
电子银行口令卡 |
单笔支付限额 |
5000元 |
电子银行口令卡客户及柜面注册静态密码客户可通过电话银行办理约定账户转账汇款业务,收款账户须事先在中国工商银行营业网点设定,受单独的交易限额控制,其中约定账户人民币转账单笔限额和日累计限额为5万,约定账户外币转账单笔限额和日累计限额为等值5000美元且仅限于本地同名账户间的转账。 |
日累计支付限额 |
5000元 |
短信认证 |
单笔支付限额 |
1万元 |
客户可在限额值内对单笔、日累计支付限额自助进行调整;如客户有特殊需要将单笔、日累计限额调整到1万以上的,可使用“刷脸+U盾/密码器”或“刷脸+支付密码+短信验证码”自助上调或到营业网点办理,最高可以调到单笔、日累计2万元。 |
日累计支付限额 |
1万元 |
月累计支付限额 |
5万元 |
注: 1、本表列示的内容为不同认证方式在个人网银、个人手机银行渠道最高交易限额,客户实际转账交易限额需受本人电子银行渠道限额与认证方式组合确定。另外,在中国工商银行认定的特殊限额特约网站上进行消费支付,受中国工商银行为该网站设定的交易限额单独控制。 2、对于风险较高的异常交易,我行会增加验证环节或直接拒绝交易。 3、我行现已停发一代U盾、电子密码器、电子银行口令卡等认证工具,客户如有需要,可申领二代U盾(音频盾、蓝牙盾)。 4、U盾、电子密码器、口令卡等认证方式及交易限额,适用于客户名下全部柜面注册卡;短信、支付密码、指纹、面容ID及数字证书认证方式需要逐个卡片、账户开通后使用,已开通注册卡共用交易限额。注:自助注册卡交易限额适用于短信认证方式。 电子银行自助注册客户可以在中国工商银行认定的特殊限额特约网站上进行消费支付。自助注册客户若需办理对外转账支付类业务,应开通短信认证支付,或申领二代U盾等身份认证介质。 客户办理网银互联签约业务,如将工行账户授权给他行客户办理网银互联转账支付业务,仅支持使用二代U盾进行签约验证,单笔支付最高限额不超过5000元,日累计支付最高限额不超过5000元,月累计支付最高限额不超过5万元,日累计笔数上限为100笔,月累计笔数上限为100笔(该限额2013年2月1日起生效,之前已经签约的客户仍执行签约时约定的限额)。 二代U盾客户每日通过电子银行渠道对外支付的最高限额为20亿元;电子密码器客户每日可通过电子银行渠道对外支付的最高限额为100万元。 客户通过手机银行或网银,发起亲情托管账户向本人账户转账时,需使用U盾或电子密码器签名认证完成,交易金额纳入电子银行渠道限额及认证介质限额控制、累计。
第七条 交易费用 客户使用电子银行相关服务,应按照中国工商银行门户网站公布的“中国工商银行服务价目表”中有关收费标准缴纳相应费用。
第八条 交易风险提示 1、谨记正确的中国工商银行网站网址,谨慎采用超级链接、二维码等方式访问中国工商银行网站。手机银行客户应通过中国工商银行门户网站(www.icbc.com.cn、m.icbc.com.cn)或官方应用市场(苹果、华为、荣耀、小米、vivo、oppo、应用宝等)下载安装中国工商银行App。 2、保护好个人的卡号和密码。为保障客户信息和账户资金安全,客户应详细阅读网站上的安全提示内容,按照保密的原则设置密码,避免使用姓名、生日、电话号码等与本人明显相关的信息或相同数字、连续数字(正序或逆序)作为密码;不要将密码提供给他人;妥善保管并经常更换密码;避免将电子银行密码与银行卡密码或其他网站上的用户密码设置为相同密码;不要在输入设备上保存您的密码;不要将密码书写于纸张或卡片上;查看网上银行或手机银行登录首页上的“提示信息”中的“上次登录时间”和实际登录情况是否相符,如发现异常情况请及时与中国工商银行联系。 3、正确使用U盾。U盾是保障电子银行交易安全的重要工具,应从中国工商银行或指定的合作机构获得。持有U盾的客户请注意妥善保管U盾及其密码。客户使用U盾办理对外支付业务时请仔细核对交易页面中金额、账户等重要信息,确认无误后再输入U盾密码,U盾液晶屏上会显示交易信息,请您仔细核对后再按下OK键。客户在电子银行办理相关业务时,应按照系统提示将U盾插入设备,在系统返回交易成功的信息后,请及时将U盾从设备上拔出。客户忘记证书密码或因密码输错多次而导致证书被冻结的,应及时到中国工商银行营业网点或手机银行(限蓝牙盾、音频盾)办理密码重置手续。 客户进行支付时,不要开启所用设备的第三方软件远程协助等功能,避免被其他设备控制。在网上购物时一定要在核对支付金额和订单金额无误后再确认支付。 4、正确使用电子密码器。电子密码器应在中国工商银行营业网点申领,并根据中国工商银行提供的激活码激活后使用。客户应妥善保管好电子密码器、合理设置开机密码,防止丢失或被他人盗用。电子密码器屏幕上生成的数字非常重要,使用该串数字就可以对电子银行对外支付进行身份认证,请务必保管好电子密码器及其生成的数字。包括银行、公安机关等机构人员在内的任何人都不应向客户索要电子密码器生成的数字,如果有人索要,请一定不要随意提供,防止受骗。如果客户在上网时,网页上要求输入电子密码器上生成的数字,要特别注意,请首先核对浏览器地址栏中的网站域名是否为icbc.com.cn,如果不是千万不要输入,防止密码信息泄露。(注:我行已经停发电子密码器,如果电子密码器已经过期,您可申请U盾认证工具,也可通过手机银行、网银解除绑定的电子密码器。) 5、正确使用电子银行口令卡。客户应妥善保管好自己申领的电子银行口令卡,防止丢失或被其他人使用。当电子银行口令卡卡丢失或损毁后,请及时到中国工商银行营业网点重新办理申领手续。客户输入正确的密码字符并通过系统验证记为一次使用,电子银行口令卡的使用次数为1000次,达到使用次数后即不能使用,请及时到中国工商银行营业网点办理申领新卡手续。若发生可能导致电子银行口令卡数据泄漏的事件,为保障客户账户资金安全,中国工商银行将作废该电子银行口令卡。(注:我行已经停发电子银行口令卡,如果已申领口令卡遗失或不再使用,可通过手机银行、网银解除绑定的电子银行口令卡。) 6、使用短信认证的客户在交易过程中应仔细核对以下事项: 短信编号与交易页面中显示的短信编号是否一致;短信中显示的交易金额是否正确;若进行转账汇款交易的,短信中显示的收款户名、收款账号4位尾号是否正确。核对无误后,按照系统相关提示完成交易。客户应保护好短信验证码,不要透露给他人。若上述信息存在可疑情况,客户应立即中止交易。 7、保护好用于接收短信验证码等信息的手机,不应随意借给他人使用,不要轻易相信并点击通过短信、微信等发来的链接(包括二维码链接),注意及时查杀手机病毒。 8、客户在手机银行开通使用指纹、面容ID等认证方式时,客户不要在手机中预留他人的指纹、面容ID信息。客户应通过中国工商银行网站或手机操作系统指定的应用程序商店下载手机银行客户端软件。 9、客户应采取安装正版操作系统以及防病毒软件和网络防火墙并及时更新等有效措施,保护用于办理电子银行业务的计算机或手机等终端设备的安全,防止其发生信息泄露或被他人操控。 10、其他必要的保护措施。严格限制任何未经授权的人士使用个人的计算机;不要在公共设备(如网吧、公共图书馆计算机等)以及不明来源的WiFi网络中使用电子银行;为所使用的计算机、手机等设备设定密码,以防止他人擅自取用个人资料;在每次使用网上银行、手机银行后,应及时“退出登录”结束使用;妥善保存个人的银行资料,如果个人资料(注册手机号码、联系电话、地址等)变动时,请尽快通知中国工商银行。
第九条 交易资格冻结 客户办理电子银行业务时,登录密码当天连续3次验证未通过,银行将临时冻结客户相应渠道当日的交易资格,客户可以通过“忘记密码”进行重新设置并解除冻结或等待次日自动解除冻结;累计连续10次未通过的,银行将冻结客户相应渠道的交易资格,客户可以通过“忘记密码”进行重新设置并解除冻结。 客户如近期不使用手机银行,可以通过“登录-帮助”自助“冻结登录权限”,并根据需要“重新开通登录权限”。 在电子银行交易资格冻结期间,不影响柜面办理业务及第三方快捷支付。
第十条 其它交易事项 客户在进行第三方存管、基金、理财、结售汇、跨境汇款、信用报告查询、跨行转账、网银互联账户等交易时,必须遵守证券交易所等机构制定的相关交易规则。
第十一条 交易异常 因系统升级、应急演练、网络故障、自然灾害、战争等原因导致电子银行无法正常运行时,客户可在营业时间内到中国工商银行营业网点办理相关业务。
第十二条 交易附则 本交易规则由中国工商银行负责解释和修改。 如您对本政策有任何意见、建议或疑问,您可以通过95588电话客服、手机银行中“我的客服”等我行客户服务渠道与我行联系咨询、投诉或举报,我行会及时处理您的意见、建议及相关问题,一般情况下,我行将在收到您的问题之次日起15个工作日内受理并处理,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除外。如果您认为我行的个人信息处理行为损害了您的合法权益,不认可我行就相关问题的处理意见,您还可以向网信、电信、公安及市场监管等监管部门进行投诉或举报,您还可以通过向被告住所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来寻求解决。 我行全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二〇二五年二月二十三日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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