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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金融法院受理易安财险破产重整案管理人由清算组担任
 

  2022年7月15日,北京金融法院发布消息称,该院当天作出的(2022)京74破申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易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安财险)破产重整一案,并指易安财险清算组为管理人,中国银保监会财险部副主任王叙文为管理人负责人。

  另一公告显示,管理人的构成为中国银保监会财险部副主任王叙文、北京市金融发展促进中心魏鸥辰、深圳市前海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张欣,以及中国银保监会财险部刘兴玥、北京银保监局席静婷、深圳银保监局李冰和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

  根据公告,易安财险的债权人应于2022年8月26日前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要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是否为保单债权等情况,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

  据悉,2022年7月8日,申请人易安财险以其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为由,向北京金融法院申请破产重整。该院于2022年7月12日组织召开听证会。易安财险的法定代表人邹飞、中国银保监会易安财险接管组工作人员、易安财险托管组工作人员等多人到庭参加听证。

  根据工商登记资料显示,易安财险系经中国银保监会批准设立的财产保险公司,成立于2016年2月16日,公司注册地为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住所地为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1号院1号楼泰富写字楼6层,注册资本10亿元,类型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

  易安财险现登记股东7名,分别为深圳市银之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5%)、深圳光汇石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5%)、西藏晟新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股14%)、北京富邦恒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持股14%)、北京恒屹鑫源科技有限公司(持股14%)、山东达能工贸有限公司(持股14%)、深圳锦久辰商贸有限公司(持股14%)。

  2020年7月17日,银保监会发布《中国银保监会依法对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等六家机构实施接管的公告》,决定对易安财险实施接管。接管期限一年,可依法适当延长。接管组织为银保监会派驻接管组。从接管之日起,被接管机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停止履行职责,相关职能全部由接管组承担。2021年7月16日,银保监会决定延长易安财险接管期限一年,至2022年7月16日止。

  2022年5月26日,易安财险接管组作出同意易安财险破产重整的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有本法第二条规定情形的,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该金融机构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2022年6月29日,银保监会作出《中国银保监会关于易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破产重整的批复》,原则同意易安财险进入破产重整程序。

  (工行网站特约作者:李玉敏)

  文章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注:本信息仅代表专家个人观点仅供参考,据此投资风险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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