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您使用牡丹贷记卡信用额度取现及转账的,不享受免息还款期待遇,其他透支交易可享受从银行记账日起至到期还款日(含)之间的免息还款期待遇,您在到期还款日(含)前全额偿还当期应还款项,无需支付透支利息。对您不符合免息条件的交易款项,从银行记账日开始计算透支利息,日利率万分之五,最高年化利率约为18.25%(单利),折算公式按年利率=日利率*365计算,按月计收复利,以下列规则计息。具体产品另有约定的除外。 1.计息方式一:如您在到期还款日未全额偿还当期应还款项的,当期全部应还透支款项不享受免息还款期待遇,银行将对当期全部应还透支款项计收从银行记账日起至还款日止的透支利息。 2.计息方式二:如您在到期还款日未全额偿还当期应还款项的,银行将对未清偿部分计收从银行记账日起至还款日止的透支利息。 您可按照银行对账单标明的最低还款额还款。如您未能在到期还款日(含)前偿还最低还款额的,视为逾期(违约),除按上述计息方法支付透支利息外,还应按最低还款额未还部分的5%或按另行约定的标准支付违约金,具体收取细则按照银行公布的服务价目表执行。
二、以账户仅发生消费交易具体举例如下: 某持卡人账单日为每月1日,到期还款日为每月25日。持卡人在8月15日刷卡消费人民币1000元,9月1日账单应还款为人民币1000元,最低还款额为人民币100元。 (一)如持卡人在9月25日(含)之前全额还款, 将享受免息还款期,仅需偿还本金1000元。 (二)如持卡人在9月25日之后(如10月1日)全额还款,则不享受免息还款期,10月1日账单展示须偿还本金1000元、利息23.5元、逾期还款违约金5元。 利息计算方式如下:1000元*0.05%*47天(8月15日至9月30日)=23.5元 违约金计算方式如下:100元*5%=5元。 (三)如持卡人在9月25日(含)之前部分还款(9月25日还款人民币100元),因在到期还款日前仅偿还9月账单的最低还款额,可享受我行最低还款额待遇,无须支付违约金,不影响征信。10月1日账单展示的持卡人须偿还本金、利息的计算公式如下。 1.如产品适用计息方式一,持卡人须偿还本金1000元和利息23.2元。利息计算如下:1000元*0.05%*41天(8月15日-9月24日)+(1000元-100元)*0.05%*6天(9月25日至9月30日)。 2.如产品适用计息方式二,持卡人须偿还本金1000元和利息21.15元,利息计算如下:(1000元-100元)*0.05% *47天(8月15日-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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