场景:某位客户信用卡已多次逾期,但因经济困难无法偿还欠款。发卡银行多次对客户进行催收,客户均表示无力还款。客户前往发卡机构网点与银行协商还款,但只能偿还本金,要求利息全免。因双方未能达成一致,客户便称网上有人可以帮他去找银行减免所有息费。银行工作人员向客户普及网上代理投诉的风险隐患,并建议客户通过调解机构进行调解。
一、什么是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 2019年11月,最高人民法院、中国人民银行与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关于全面推进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的意见》,明确了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并对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案件范围、调解协议的司法确认制度、工作流程等作出规定。规定平等民商事主体之间因金融业务产生的合同和侵权责任纠纷,可以向金融纠纷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二、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特点 1.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是在金融消费者自愿的前提下,由第三方机构通过调解等方式化解纠纷。 2.纠纷多元化解机制能够更高效解决金融消费者疑难问题。对于复杂、未能达成一致的纠纷问题,在司法诉讼途径之外,通过调解等非诉方式解决。 3.纠纷多元化解机制能够基于金融消费者个性化需求提供多样化解方案。
三、非法代理投诉的危害 危害一:个人信用记录有污点。如轻信非法中介拒绝还款,很可能因逾期产生不良信用记录,致使个人信用受损。 危害二:存在个人信息泄露隐患。非法中介在代理投诉时会要求消费者提供包括卡号、身份证、手机号、家庭地址等个人敏感信息,可能造成个人信息被泄露或被非法利用的风险。 危害三:纠纷解决受到阻碍。非法中介通过编造或扭曲事实进行恶意投诉,或唆使消费者采取拖延偿还欠款的方式,违背诚信甚至突破法律底线,阻碍纠纷通过正规渠道正常解决,还会导致消费者要承担更多逾期息费的后果。
四、金融纠纷处理渠道 1.如消费者在购买银行产品或接收服务中发生纠纷的,可直接向金融机构投诉反映。 2.如消费者未能与金融机构通过协商解决纠纷,可通过向金融消费纠纷调解机构申请调解。 3.通过投诉、调解仍不能解决民事纠纷的,可根据合同约定,提请仲裁机构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温馨提示:理性消费,量入为出,依法理性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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