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申请条件
1.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且年龄在18(含)-65(含)周岁之间。
2. 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婚姻状况证明,在贷款人所在地有固定住所,有贷款人所在地户籍证明(或有效居住证明);借款人为外籍人士以及港、澳、台居民的,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固定居所和职业,并能提供有效联系人。
3. 在我行零售内部评级系统中评定的客户风险等级或该笔贷款评分符合相关规定。
4. 申请经营用途的借款人,还需提供相关经营资质证明材料。
5. 具备还款意愿和还款能力,无不良信用记录。
6. 能提供我行认可的合法、有效、可靠、足值的担保。
7. 有明确、合法、合规的贷款用途。
8. 在我行开立个人结算账户。
9. 我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 申请资料
1. 《个人贷款申请表》。
2. 借款人及其配偶有效身份证件、户籍证明(户口簿或其他有效居住证明)、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离婚证、未婚声明等)原件及复印件。申请经营用途贷款的,还须提供相关经营证明材料。
3. 还款来源材料等能够证明借款人还款能力的材料等。
4. 贷款用途证明资料。
5. 抵押房产权属证明及贷款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