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业务简述
电子商业汇票转贴现业务,指票工行各级票据融资业务经营机构为了取得资金,将未到期的已贴现电子商业汇票以贴现方式向另一金融机构转让的票据行为。
二、适用对象
具有票据业务经营资格、符合同业业务准入条件的金融机构。
三、特色优势
(一)电子商业汇票转贴现业务能够实现金融机构信贷资产的灵活买入与卖出,从而调节资产规模,优化存贷比等核心指标;
(二)电子商业汇票转贴现业务能使金融机构有效调节资金头寸,提高资产流动性的同时兼顾资产收益性;
(三)电子商业汇票转贴现业务能够调节金融机构资产负债率,提高资产配置效率,优化既有资产结构;
(四)电子商业汇票转贴现业务能够降低金融机构筹资成本,减少资产风险。
(五)电子商业汇票转贴现业务能够缩短票据和资金在途时间,降低交易成本,提高支付效率。
四、开办条件
(一)申请人营业执照副本(或正本)与金融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二)申请人转贴现交易资格证明文件;
(三)经办人授权申办委托书(需加盖公章且代理人已签字或盖章);
(四)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经办人、法定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五)工行各级票据融资业务经营机构要求的其他材料。
注:本页面提供信息仅供参考,具体业务以当地网点的公告与规定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