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年金业务是指我行接受客户委托,在法规及合同规定的职责范围内,为其提供企业年金基金受托管理、账户管理和托管等服务,并收取相关费用的中间业务。 企业年金业务包括企业年金基金受托管理、账户管理、托管等业务。
一、企业年金基金受托管理业务范围 1. 为企业设计企业年金计划; 2. 为企业年金管理提供咨询; 3. 为受托人选择、监督账户管理人、托管人、投资管理人提供咨询; 4. 对企业年金管理绩效进行评估; 5. 接受受托人委托,代理归集企业和职工缴费,并向受益人支付企业年金待遇; 6. 为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提供综合财务报告; 7. 按照国家规定保存与受托管理业务有关的记录至少15年; 8. 合同约定的其他职责事项。
二、企业年金基金账户管理业务范围 1. 建立企业年金基金企业账户和个人账户; 2. 记录企业、职工缴费以及企业年金基金投资收益; 3. 及时与托管人核对缴费数据以及企业年金基金账户财产变化状况; 4. 计算企业年金待遇; 5. 提供企业年金基金企业账户和个人账户信息查询服务; 6. 定期向受托人和有关监管部门提交企业年金基金账户管理报告; 7. 按照国家规定保存企业年金基金账户管理档案,保管期限自账户管理关系终止后至少15年; 8. 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的其他职责事项。
三、企业年金基金托管业务范围 1. 安全保管企业年金基金财产; 2. 为托管的每个企业年金计划分别开设受托财产托管账户,用于企业年金基金的归集和支付; 3. 按有关监管部门规定的名称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 4. 对所托管的不同企业年金基金财产分别设置账户,确保基金财产的完整和独立; 5. 为所托管的企业年金基金的投资管理人分别开设投资管理风险准备金账户,专项用于弥补企业年金基金的投资亏损; 6. 审核受托人投资分配指令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审核无误后向投资管理人分配企业年金基金财产; 7. 根据投资管理人投资指令,及时办理清算、交割事宜; 8. 负责企业年金基金会计核算和估值,复核、审查投资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财产净值; 9. 及时与账户管理人、投资管理人核对有关数据,按照有关规定监督投资管理人的投资运作; 10. 定期向受托人提交企业年金基金托管和财务会计报告; 11. 定期向有关监管部门提交企业年金基金托管报告; 12. 按照国家规定保存企业年金基金托管业务活动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保管期限至少15年; 13. 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的其他职责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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