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山西保监局与省公安厅联合下发《关于加强反保险欺诈工作意见》,界定保险欺诈案件范围,明确保险欺诈概念,将保险欺诈分为保险金诈骗类、保险合同诈骗类及非法经营保险业务欺诈类3种类型,分别对每类欺诈行为进行界定。
该《意见》要求,健全组织体系,明确职责。保监局、公安厅联合成立反保险欺诈工作委员会及办公室,分别由保监局、公安厅经侦总队有关人员组成,并从联合执法、定期分析、制定工作措施等规范双方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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