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分行营业部国际业务处
我国1997年 1月20日发布的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中规定,外汇是指: (1)外国货币,包括钞票、铸币等; (2)外币支付凭证,包括票据、银行存款凭证、邮政储蓄凭证等; (3)外币有价证券,包括政府债券、公司债券、股票等; (4)特别提款权、欧洲货币单位; (5)其他外汇资产。
简而言之,外汇就是外国的货币,如美国的美元、日本的日元、英国的英镑等。
另外,外汇有现钞和现汇之分。外汇现钞是指境内居民个人持有的外币现钞存款,主要由境外携带入境,包括外币的纸币和辅币。外汇现汇是指由港、澳、台地区或者境外汇入的外汇或携带入境的外汇票据,如支票、汇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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