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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莞深高速公路收费收益权专项资产管理计划的资产托管报告

 


 
    莞深高速公路收费收益权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于2005年12月27日由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设立并开始运作,本计划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营业部,依据《莞深高速公路收费收益权专项资产管理合同》和《莞深高速公路收费收益权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资产托管协议》,在托管莞深高速公路收费收益权专项资产管理计划的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行办法》及各项法规规定,对计划管理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06月26日至2006年12月25日计划的投资运作,进行了认真、独立的会计核算和应有的投资监督,诚实信用、勤勉尽责地履行了托管人的义务,没有从事任何损害计划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本托管人认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莞深高速公路收费收益权专项资产管理计划的投资运作、计划资产收益的计算、计划费用开支等问题上,未发现损害计划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在报告期内,严格遵守了《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严格按照计划合同的规定进行。信息披露符合《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行办法》、《莞深高速公路收费收益权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及其相关法规的规定,计划管理人所编制和披露的《莞深高速公路收费收益权专项资产管理计划的资产管理报告》中的财务指标、收益分配等情况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未发现有损害计划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根据《莞深高速公路收费收益权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资产托管协议》,我行作为莞深高速公路收费收益权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的托管人,严格按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会计核算要求对托管账户进行投资交易资金的清算、对莞深高速公路收费收益权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资产进行独立的会计及估值增值核算,托管情况如下:

    一、资产状况
    截至2006年12 月25 日,本计划车辆通行费划转金额:200,000,000.00元,投资收益:939,504.42元(鹏华货币基金投资收益:770,164.65元,嘉实货币基金投资收益:104,725.20元,银行存款利息收益64,607.54元,上期收益分配余额7.03元);应付管理费580,000.00元,应付托管费166,700.00元,银行汇划手续费9316.20元;可供分配的资金200,183,488.22元,本次分配的资金为200,183,462元,余额 26.22元由计划管理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转入下期分配。

    二、资产投资运作
    1. 主要投资活动
    本计划资产严格按照《莞深高速公路收费收益权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所规定投资范围(投资货币市场基金、央行票据、短期同业拆借、逆回购、短期融资券和银行协定存款)投资。托管期间主要购买了鹏华货币基金和嘉实货币基金。
    2.投资收益
    投资业绩如下:经营业绩为939,504.42元。其中,收入主要来源于投资货币市场基金收入和存款利息收入。
 
    三、托管人申明
    1.资金清算情况
    2006年06月26日至2006年12月25日托管期间,莞深高速公路收费收益权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资产清算划款正常、准确、及时,没有发生错划、漏划、清算延误等清算差错。计划管理人和托管人都严格按照莞深高速公路收费收益权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资产投资管理协议与托管协议所规定的时间发送或接收交易数据,双方各自进行独立的会计核算,核对无误后所规定的时间进行资金的清算。
    2.投资状况监督
    2006年06月26日至2006年12月25日托管期间,托管人严格按照双方当事人签订的《莞深高速公路收费收益权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资产托管协议》的中监督事项对管理人的资产投资范围实施有效监督。未发现投资管理人有违反投资范围的情形。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营业部
                                                                                    二○○六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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