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业务简述 中国工商银行自2003年开始办理商业银行不良资产证券化托管业务,2005年银监会启动金融机构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工行凭借在资产托管业务方面的强大实力,成功托管国内市场上首单个人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产品--“建元2005-1个人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信托产品”,之后又托管“建元2007-1个人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信托产品”,2008年我行在商业银行不良资产证券化和汽车金融公司车贷资产证券化托管方面取得突破,托管“建元2008-1重整资产证券化信托”、“通元2008年第一期个人汽车抵押贷款证券化信托”两个产品,积累了丰富的托管经验。经过不断完善发展,我行的信贷资产证券化托管业务得到了监管部门的肯定和客户的好评。
二、适用对象 开展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的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
三、服务内容 1. 资产保管: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为资产证券化产品单设银行托管账户,保证资产的独立、完整及安全。 2. 资金清算:根据受托人的划款指令,完成资产证券化项目运作而涉及的资金清算。 3. 交易监督:按照托管协议的规定,监督证券化资金的投资运作。 4. 会计核算:对托管的证券化资产进行完整规范的会计记录,并定期制作会计报表,与受托人定期核对账务,保证会计记录与账务规范、准确。 5. 信息披露:定期向受托机构提交相关报表、报告,客观、公正的披露项目运作情况,保障项目运作透明。
四、产品优势 1. 国内最大的商业银行、国内最大的资产托管银行、托管国内首单个人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资产、首单商业银行不良资产证券化资产、首单汽车消费贷款证券化资产,具有丰富的资产托管专业服务经验。 2. 北京分行自2005年开始已开办首单个人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产品托管业务,全市多家分支机构和分布广泛的网点,可按客户的要求提供属地化托管服务。
五、业务流程 1. 业务联系:有信贷资产证券化托管需求的商业银行获其他金融机构可与总行资产托管部或一级(直属)分行接洽。 2. 签订协议:相互沟通,根据客户的要求,设计相应托管方案,签署托管协议。 3. 开立账户: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为资产证券化项目开立资金账户。 4. 托管运作:按照托管协议中的规定,提供证券化资产保管、会计核算、资金划拨等服务,对证券化资金运作进行监督,并定期向监管部门和受托人提供托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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