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特色优势 1、分户管理。期货经纪公司客户保证金与自有资金分户管理,分户存放。 2、建立客户保证金封闭圈。期货经纪公司客户保证金在结算银行的保证金账户、期货交易所结算准备金账户、公司在交易所所在地结算银行开立的专用资金账户内封闭运行。期货经纪公司保证金封闭圈内的资金余额必须大于或等于其当天所有客户权益。 3、期货经纪公司对异地分支机构客户保证金实现集中统一管理,统一调拨,逐步通过异地汇划系统、网上银行等技术手段,实现公司直接对异地分支机构客户办理出金。 4、建立银期转账系统,初步实现期货经纪公司客户资金账户和出金银行账户一对应,逐步实现异地客户和网上交易客户保证金的有效管理。
二、适用对象 所有具有期货营运业务资格的经纪公司。
三、开办条件 所有具有期货营运业务资格的经纪公司可申请在我行办理。
四、开通流程 1、期货经纪公司指定一家结算银行为主办结算银行,公司在主办结算银行开设一个客户保证金账户,用于存放、调拨客户缴存的期货交易保证金,该账户可办理对自然人账户的转账,即自然人客户出金时,公司可用转账支票或电汇等公司选择的方式向客户资金账户或指定的储蓄或信用卡账户支付保证金。该账户也可依法办理提现。公司在主办结算银行同时开设一个专用自有资金账户,用于公司自有资金与保证金封闭圈之间的资金划拨。该账户可以是公司的基本存款户,也可以不是公司的基本存款户。(确定主办结算银行,只是为了规定公司自有资金与保证金封闭圈之间的划转通道的惟一性,使保证金封闭圈做到相对封闭。因此,公司是否将基本存款户确定为专用自有资金账户,可以由公司视具体情况与结算银行协调决定)。 2、期货经纪公司可以在其他结算银行(非主办结算银行)开设保证金账户,该账户的性质和管理等同于主办结算银行的保证金账户。 3、期货经纪公司收到的客户保证金应全额存放于保证金账户,只能在交易所结算准备金账户、公司在交易所所在地结算银行开立的专用资金账户、保证金账户之间调拨,在一般情况下不得调拨到上述账户以外的其他账户,做到封闭运行。保证金账户的资金可以用于客户出金。 4、期货经纪公司从保证金账户收取代理客户交易的手续费和利息收入时,只能向公司在主办结算银行开设的专用自有资金账户划转,同时向结算银行出具调拨资金的专项说明及有关凭证。公司用于临时周转的自有资金在公司专用自有资金账户和保证金账户之间的调拨划转,必须向主办结算银行说明该笔资金的用途,并且只能先从公司的专用自有资金账户调进保证金专用账户,后从保证金专用账户调回专用自有资金账户,调回金额不得大于前期调入保证金专用账户的余额。除了开设在主办结算银行的专用自有资金账户,公司不得将保证金封闭圈内资金调往其他账户(客户出金除外)。 5、期货经纪公司的分支机构可以在结算银行的分支机构开设保证金专用账户。分支机构保证金账户的资金调拨,由公司总部进行。未经总部授权,分支机构和出市代表不得直接从保证金账户为客户办理出金,亦不得办理与交易所的资金清算。 6、期货经纪公司完成保证金账户(包括分支机构)和专用自有资金账户的开户后,将上述账户向监管机构备案。 7、结算银行协助监管部门对保证金封闭圈进行监督,对公司将资金从保证金封闭圈内调出的,都应该进行必要的审核,要求公司出具有关说明。结算银行发现公司有套取或挪用客户保证金嫌疑时,应及时向监管机构报告。
五、联系方式 业务联系:中国工商银行福建省分行机构业务部 联系电话:0591-88087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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