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网络广告媒体供应商的通知
各分行及省行各部室:
我行原有网络媒体宣传供应商库项目已到期。为实现总省行打造优秀银行的战略构想,更好地引导和挖掘客户对我行产品和服务的潜在需求,更大限度地吸引和争揽新客户,深入调整我行客户结构,拓展我行同业市场份额,树立我行更加优良的社会形象,我行拟重新建立“网络媒体宣传供应商库”,选择更加广泛、优质的网络媒体供应商为我行提供多元化宣传服务。 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现广开推荐渠道,向各分行及省行各部室广泛征集网络媒体宣传供应商库项目供应商,本次推荐供应商的基本条件要求如下:
(一)合法性及诚信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2.在最近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
3.在与工商银行的项目合作过程中,没有重大合同违约、泄露工商银行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等事件
(二)公正性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子项)项下的采购活动。
2.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国家及行业资质要求
有效期内的具有的网络设计、制作、发布各类网络广告资格(或资质证明文件)资质证书。
(四)企业规模要求
具有足够的生产规模及能力。本项目要求不低于网络媒体行业中型规模企业,具体要求为:网络媒体在市场的影响度占据辽宁地区较高的地位
(五)财务能力要求
1.具有足够的经济实力:利润表中的“净利润”,近三年内至少两年不为负数。
2.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内不少于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
3.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内不少于3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
(六)服务能力要求
1.供应商的售后服务体系应涵盖工行二级及以上机构所在区域;
2.供应商应具备工行二级及以上机构的配送能力。
(七)其他要求
1.供应商原则上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注册资本:30万人民币或等值外币以上(含);
3.公司主营业务为计算机网络工程,计算机技术服务,利用网络设计、制作、发布各类广告。
八、相关要求 1.推荐供应商信息以市行和部室为单位,每个市行和部室可推荐1家,请各推荐单位经本行行长确认或本部门主要负责人确认后,按《推荐表》(见附件)填写供应商全称和相关信息。 2.供应商信息必须真实,省行相关部门将对供应商信息进行复查,不符条件或不真实的供应商将取消其参与评选资格。 3.请各单位在8月10日前将推荐表报省行办公室,过期不再受理。 NOTES:辽宁办公公文/办公室/辽宁/ICBC, 4.联系人:张巍 024-234913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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