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业务简述 一般法人客户网络循环贷款是指我行与一般法人客户一次性签订循环借款合同,在合同规定的额度和有效期内,客户通过网银以自助为主进行的(循环借款合同项下)提款和还款的贷款业务。
二、开办条件 1、借款人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并按期办理年检手续; 2、借款人生产经营稳定,财务状况良好,流动性及盈利能力较强,在行业或一定区域内具有较强竞争优势和良好发展潜力; 3、 在我行开立基本结算账户或一般结算账户; 4、注册成为我行企业网上银行证书版客户,并开通相应证书权限; 5、在银行融资无不良信用记录; 6、符合国家产业、环保、安全生产等政策和我行行业政策; 7、贷款行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特色优势 1、贷款金额最高可达3000万元(含,低风险担保方式除外),单笔提款不超过1000万元(含)。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1年。 2、融资方式多样,可选择信用、房地产抵押,金融资产质押,或总行规定的低风险担保方式。金融资产质押可接受的贵金属质押物为标准金以及工行发行的“如意金”;以人寿保单及可转让基金份额等个人金融资产质押的,质押物应为可联机冻结止付类质物。 3、注重融资效率,在循环借款合同和担保有效期内,借款人可循环使用贷款,无须逐笔办理借款合同和担保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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