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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代理保险业务

  电话代理销售保险业务(以下简称“电话代理保险业务”),是指我行与保险公司合作,通过电话方式推介和销售保险产品的一项代理保险业务。通过精选合作公司和产品,为您和您的家人提供保障全面、服务优质的健康和意外保险计划。

  工银安盛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由中国工商银行、法国安盛集团和中国五矿集团公司三家股东合资成立。公司总部位于上海,并在全国多个省、直辖市、自治区设立了分支机构。

  工银安盛人寿专营人寿保险、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等保险业务。公司的愿景是通过专业化、规范化、国际化的经营,建设信誉卓著、管理科学、文化先进、效益良好的国内一流保险公司。自成立以来,工银安盛人寿秉承服务客户,回报股东,成就员工,回馈社会的理念,以深耕保险,帮助人们安享健康、幸福、美满的生活为使命追求,以“诚信天下、勇于创新、精诚协作、追求卓越”为价值理念。公司坚持以客户需求为导向,积极贯彻落实“保险姓保”的监管要求,坚持高价值成长的经营理念,通过差异化经营策略、产品创新优势和多元销售渠道,为客户提供度身定制的个性化保险解决方案及服务,满足客户日益提升的多样化需求。

  合作地区:上海

  合作期限:2016年4月1日至2019年3月31日

  合作产品:盛世如意保险产品计划、安心保驾保险产品计划

  工商银行电话保险业务热线:4001095588

  工银安盛人寿客户服务热线:95359

  产品展示一:

  盛世如意保险产品计划

  产品简介:

  工银安盛人寿盛世如意保险产品计划具有重疾保障,身故保障及养老补充三重功能,是您抵御疾病风险,体现家庭责任的不二之选。

  产品特色:

  .50种重大疾病全面覆盖

  .8种特定重大疾病额外给付

  .12种轻症温馨保障

  .身故保障体现对家庭的责任

  .满期高额返还可作养老补充

  .交费期短,可享长期保障

  .投保便捷,足不出户享保障

  投保事项:

  .投保年龄:18-50周岁

  .缴费期间:10/15/20年

  .保险期间:20年(10年交)/至75周岁

  .交费方式:月交

  保障内容:

重大疾病保险金
100%保险金额
特定重大疾病额外给付保险金
20%保险金额
轻症保险金
20%保险金额
身故保险金
累计已交保险费的118%
满期保险金
累计已交保险费的118%

  投保示例:
  
示例一:
  刘女士,30岁,投保了盛世如意健康保障计划,保险金额为20万元,交费期15年,每月仅需交纳572.58元保险费,保障至她年满75周岁时,主要利益如下:
  .20万元重大疾病保障,额外4万元特定重大疾病保障
  .4万元轻症保障
  .若保险期间内不幸身故,可获得所交保险费的118%
  .75周岁满期时,可获得所交保费的118%作为养老补充

  重大疾病保险金、身故保险金、满期保险金,任一项一经给付保险合同终止。

  本产品介绍仅供参考,保险责任、责任免除及犹豫期等以保险条款为准。

  产品展示二:

安心保驾保险产品计划

  产品简介:

  工银安盛人寿安心保驾保险产品计划(包含工银安盛人寿安心保驾两全保险(2017版)和工银安盛人寿附加安心保驾意外伤害保险(2017版))为您提供了意外伤残、意外身故、意外医疗多重意外保障,为您抵御各种意外风险,满期保费返还为您和您的家人架起全方位的保险保护伞。

  产品特色

  .多重身故保障,抵御意外风险;

  .高额交通意外,护佑家庭生活;

  .驾乘双倍给付,伴您安心出行;

  .意外住院津贴,贴心呵护健康;

  .意外住院医疗,免除费用担忧;

  .满期返还保费,养老补充保障;

  投保事项:

  .投保年龄:18-50周岁

  .缴费期间:10/15年

  .保险期间:20年/25年/至75周岁

  .交费方式:月交

  保障内容:

保障责任
保险金额
非意外身故保险金
160%已交保险费
意外伤残保险金
1倍保险金额*给付比例
意外身故保险金
1倍基本保险金额+100%已交保费
水陆公共交通意外身故保险金
8倍基本保险金额+100%已交保费
自驾车交通意外身故保险金

2倍基本保险金额+100%已交保费

航空公共交通意外身故保险金

8倍基本保险金额+100%已交保费

意外住院津贴保险金

0.1%基本保险金额/日,每个保单年度最高可给付30日

意外医疗保险金
1%基本保险金额/年
满期保险金
110%已交保费

  注:1、已交保费包含主险、附加险保费 
    2、意外身故给付扣除已给付的意外伤残保险金,非意外身故不扣除已给付伤残保险金

  投保示例:

  张先生,30岁,由于工作需要,需要经常出差。为了给自己和家庭一份可靠的保障,张先生投保了工银安盛人寿安心保驾意外保障计划(2017版)),保险金额为30万元,交费期15年,每月仅需交纳839.7元保险费,可保障至他年满55周岁时。

  主要利益如下:

  .最高30万元的意外伤残保障。

  .身故保障:

  1、非意外伤害身故,所交主附险保险费的160%

  2.30万元的意外身故保障+100%已交保费

  3.240万元的水陆公共交通意外身故保障+100%已交保费

  4.60万元的自驾车交通意外身故保障+100%已交保费

  5.240万元的航空公共交通意外身故保障+100%已交保费

  以上各项身故保险金仅给付一项为限,若曾获赔意外伤残保险金将在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时予以扣除。)

  .保险期间内,张先生若因意外伤害导致住院,可获得每日300元的住院现金保障,每个保单年度最高可给付30日,以及3000元的医疗费用报销;

  .张先生55周岁满期时,若张先生生存且保险合同仍有效,可获得满期金153,945元。

  身故保险金、满期金任一项一经给付保险合同终止。

  本产品介绍仅供参考,保险责任、责任免除及犹豫期等以保险条款为准。


(2018-1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