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业务简述 指以黑龙江省垦区国有经营性耕地租金收益作为第一还款来源,在符合规定条件下,为满足黑龙江省垦区内农场或合法享有国有土地经营权、使用权及收益权的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的融资需求而发放的贷款。
二、适用对象 黑龙江省垦区内农场以及合法享有国有土地经营权、使用权及收益权的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
三、特色优势 该贷款品种是我行黑龙江省分行专门为黑龙江省垦区内的农场以及合法享有国有土地经营权、使用权及收益权的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量身”打造的业务产品,拓宽其融资通道,解决资金需求,助推黑龙江农垦系统发展。
四、开办条件 依法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国有农业企业;经营管理规范,发展前景良好;经营及财务状况较好,近三年经营无亏损,在银行融资无不良信用记录,无其他重大不良信用记录;经政府有权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拥有权属内国有经营性土地合法、独立的使用权、经营权和收益权;在我行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经办行要求的其他条件。
五、开通流程 借款人到有权办理行提出借款申请,提交相关资料,银行经过贷款调查、审查等确定是否发放贷款。
六、服务渠道与时间 有权办理行在正常营业时间内可办理该项业务。
七、操作指南 需提交如下资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以及最新的年检证明;《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复印件以及最新的年检证明;《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以及最新的年检证明;贷款卡证明材料复印件以及最新年检证明;企业法人注册资本验资报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及签字样本;最新的企业章程复印件;印鉴卡;近三年审计报告;政府管理部门批准事项的文件复印件;借款人享有土地使用权、经营权、收益权的合法有效的批文;借款人权属范围内土地的使用权证;经办行要求的其他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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