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产品简述
对外担保业务是指我行作为担保人,应被担保人申请,以保函的书面形式向受益人承诺,当被担保人未按约定履行交易项下义务时,由我行代其履行赔偿或付款责任的法律行为。产品种类包含融资类保函(如借款保函、融资租赁保函等)和非融资类保函(如投标保函、履约保函、预付款保函、质量保函等)。
二、办理条件
1.经市场监督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
2.经营状况良好,具备执行基础交易合同主体资格和履行合同义务的能力;
3.具备真实、合法的交易背景,基础交易合同条款完备,责任明确;
4.无不良信用记录;
5.我行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特色优势
为企业跨国交易注入银行信用,解决企业交易信息不对称的问题,降低风险和成本。
四、办理条件
客户向我行提出书面业务申请,并提供以下资料:
被担保人为境内企业的,需提供公司章程、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税务登记证明、贷款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等(对需年检的,还应有最新年检证明);被担保人为境外企业或其他性质法人的,需提供注册成立的相关证明文件;被担保人应提供近两年财务报表和最近一期财务报表;经营期不满两年的,可依据实际经营期限提供财务报表。企业财务报表经过审计的,应以经审计的为准;担保涉及的基础交易合同、协议及其他能够证明真实、合法交易背景的有关资料;担保涉及的事项按照规定须事先获得有关部门批准或核准的,须提供有关部门的批准或核准文件;按规定需要被授权客户的有关授权文件;涉及反担保的,还应提供反担保相关资料;我行要求的其他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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