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业务简述 合作办理即期外汇买卖,是指在工行系统与合作银行系统互联的基础上,合作银行利用工行提供的报价、交易、清算等后台支持,为其客户提供即期外汇买卖业务。 该产品可拓宽合作银行新的业务领域,丰富产品种类、增强客户服务能力,满足客户外汇买卖交易需求。同时,还可进一步提升合作银行盈利空间,获取新的利润增长空间。
二、适用对象 适用于具备银监会核准的即期外汇买卖业务资格,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银行类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
三、特色优势 (一)丰富的交易币种:工行可提供美元、日元、港币、英镑、欧元、加元等9个币种、36个货币对的交易,满足客户不同交易需求。 (二)多样化的交易方式:工行产品即时外汇交易外,还接受客户挂单交易,挂单的种类又分为获利挂单和止损挂单。 (三)优惠的价格:工行是国际银行间外汇市场最具影响力的积极参与者之一,能为客户提供较为优惠的价格。 (四)快速稳定的交易系统:工行外汇交易系统强大,业务人员经验丰富,可为合作银行提供快速、高效的交易处理。
四、业务示例 合作银行的某企业客户持有一笔美元,因其业务需要,欲将手中美元换成欧元以支付货款。客户在合作银行端发起业务指令,以工行当时欧元兑美元1.4的汇率报价兑换100万欧元。工行接到合作银行发送的指令,从合作银行资金账户中扣除140万美元,并划入100万欧元。合作银行根据此次外汇交易量,获得一定比例业务合作收益。
五、开办条件 合作银行与工行达成合作办理即期外汇买卖业务初步意向后,需先向工行提交营业执照、金融机构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向监管部门提交的申请报告等证明材料,工行对相关材料进行审核。
六、开通流程 (一)协议签署:合作银行在开办合作办理即期外汇买卖业务前,需与工行签订《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XX业务合作协议》。 (二)项目合作开发:合作银行与工行成立项目合作组,对相关业务、系统进行详细了解,并根据工行提供的接口开发即期外汇买卖的交易渠道。
七、服务渠道和时间 目前工行个人即期外汇买卖的交易时间为周一7:00-周六4:00,对公即期外汇买卖时间为每工作日8:30-17:30。
八、操作指南 (一)产品报价的处理:交易时间内,合作银行可通过银银平台查询工行系统上的外汇买卖报价信息并增加一定点差后向其客户提供。 (二)客户业务申请的处理 1. 即时交易申请:合作银行客户在合作银行端发起即期外汇买卖交易,提交买卖币种和金额,工行收到合作银行业务指令后,实时自动扣减合作银行在工行开立的清算账户相应卖出币种资金。交易成交后,工行将客户买入币种资金划入合作银行开立的清算账户,并向合作银行实时返传交易结果。 2. 挂单交易申请:工行收到合作银行的业务指令,实时冻结合作银行在工行开立的清算账户相应币种资金,并在系统中增加挂单委托记录。交易成交后,工行自动扣减所冻结的清算账户币种资金,并将买入币种资金划入合作银行清算账户,同时向合作银行实时返传交易结果。如在挂单有效期结束后仍未成交,所冻结资金自动解冻。 3. 撤单交易申请:工行收到合作银行撤单指令,检查该业务指令对应的委托记录,如该笔记录尚未成交,系统取消该条记录并对同业清算账户相应冻结资金自动解冻,并向合作银行发送申请成功信息;如已成交,则向合作银行发送撤单失败信息。
九、风险提示 合作银行可能会面临资金清算账户透支风险、数据传输及系统稳定性等问题导致价格偏离市场正常水平或不能提供正常交易服务的风险,及因合作银行因产品宣传、操作不当导致客户投诉或负面社会影响的风险。
注:本页面提供信息仅供参考,具体业务以当地网点的公告与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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