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业务简述 中小企业集合票据,是指2个(含)以上、10个(含)以下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以统一产品设计、统一券种冠名、统一信用增进、统一发行注册方式共同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债务融资工具。中小企业集合票据可根据发行人的融资需求灵活设计发行期限、发行品种等。
二、适用对象 适用于有直接融资需求,处于发展期且经营业绩稳定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设立的中小型非金融企业法人客户。
三、功能特点 该产品通过多企业集合发行,引入信用增进和代偿机制等结构设计,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克服中小企业单体发行债务融资工具规模较小、信用级别低、融资担保难、成本高等缺陷,缓解优质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该产品可充分发挥银行间债券市场资源配置功能,为中小企业开辟新的融资渠道,同时有利于促进中小企业在银行间市场提升竞争力和知名度。
四、特色优势 1.承销实力强:工行是财政部国债承销甲类成员、人民银行公开市场业务一级交易商、是国内最先取得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承销资格的商业银行,历年来多次被财政部及人民银行评为优秀承销商及优秀交易商。 2.承销经验丰富:工行拥有专业的承销业务团队,具有丰富的债券承销经验,在客户服务、信用风险审查评估、承销交易执行等方面,建立了完善有效的内部运行机制。 3.良好的沟通合作关系:工行与监管机构建立并保持着良好的沟通协调关系,并与投资者建立了良好的业务合作关系,能够有效保证产品的顺利发行。
五、产品价格 该产品的发行利率根据发行期限、客户评级水平,市场环境等情况而不同。
六、服务渠道和时间 客户可根据自己融资需求情况,在营业时间内直接与工行联系申请办理。
七、申办流程 1.项目审核:客户须按照监管机构要求向工行提交申请资料,由工行对客户进行尽职调查、信用风险审查。 2.注册申报:工行将项目注册申报材料送交易商协会审议。 3.产品发行:项目通过交易商协会审议后,交易商协会将发放的注册通知书,客户领取注册通知书后,可在2年内任意选择“公告日”发行公告,并于“发行日”完成发行工作。
八、业务案例 2010年2月,工行主承销的第一只中小企业集合票据-上海闵行中小企业集合票据成功发行。
注:本页面提供信息仅供参考,具体业务以当地网点的公告与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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