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7月,我行适时地推出了面向个人投资者的理财业务——个人实物黄金买卖,并冠名为“金行家”个人黄金业务系列。经过近半年的市场培育和宣传推广,该业务已受到上海当地投资者的亲睐和追捧。为促进我行黄金业务的发展,更好地满足客户投资需求,我们于2005年12月26日开办个人外汇/账户黄金买卖业务。因此,我行针对境内个人外汇投资者拟推出“金行家”理财系列业务下的又一个黄金类新业务——“金行家”个人外汇/账户黄金买卖业务。
个人外汇/账户黄金买卖业务系指个人客户在中国工商银行规定的交易时间内,使用中国工商银行提供的外汇及账户黄金买卖交易系统,在营业网点柜台或通过电子银行(包括网上银行、电话银行及自助终端等)手段进行的账户黄金(盎司)与美元 之间的即期买卖交易。个人外汇/账户黄金买卖业务实行全行统一定价。该业务的即时交易时间与国际市场保持同步,实行24小时交易。
个人客户可指定或新开立一个多币种活期基本户作为资金结算账户,以柜台交易方式办理个人外汇/账户黄金买卖交易。需要通过电子银行手段办理个人外汇/账户黄金买卖业务的客户,须办妥电子银行相关注册手续后,方可取得交易资格。
(详情请致电95588垂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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