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业务简述:流动资金贷款是为了满足优质客户生产经营过程中合理的资金连续使用需求,以未来综合收益和其他合法收入作为还款来源而发放的贷款。流动资金贷款可分为临时贷款、周转限额贷款、营运资金贷款、法人账户透支等。
(二)适用对象:流动资金贷款流动性强,适用于有中、短期资金需求的工、商企业借款人。
(三)开办条件:借款人依法合规,经营正常,在银行融资无不良信用记录;产品质量和服务较好,履约记录良好,与上下游客户具有良好稳定的供销关系;符合我行要求的其他条件。
(四)开通流程:客户向我行提出书面贷款申请,并提供相关书面证明材料,我行受理后对业务进行审查、审批,审批通过后双方签订贷款合同。
(五)服务渠道与时间:客户可在正常工作日向开立结算账户所在行申请。
责任声明:本页面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业务办理标准以中国工商银行当地分行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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