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企业因并购交易(如:重组改制、扩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企业并购需求)而需支付并购交易价款,可考虑选择并购贷款。并购贷款是为满足并购方或其专门子公司在并购交易中用于支付并购交易价款的需要,以并购后企业产生的现金流、并购方综合收益或其他合法收入为还款来源而发放的贷款。
并购方主业突出,经营稳健,财务状况良好,流动性及盈利能力较强,在行业或一定区域内具有明显的竞争优势和良好的发展潜力,与目标企业之间具有较高的产业相关度或战略相关性,期限不超过5年。借款人为并购方专门子公司的,并购方需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并购贷款用于受让、认购股权或收购资产的,对应的股权或资产上应质押或抵押给银行,但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出质或转让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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