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业务简述 一手个人住房贷款是指贷款人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购买房地产开发企业依法建造、销(预)售住房的贷款。
二、适用对象 一手个人住房贷款的借款人应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年龄在18(含)-65周岁(含)之间,并且借款人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和还款意愿。
三、办理条件 获得我行一手个人住房贷款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及婚姻状况证明; 2.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和还款意愿; 3.具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和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具有所购住房的商品房销(预)售合同或意向书; 5.具有支付所购房屋首期购房款能力; 6.在我行开立个人结算账户; 7.有贷款人认可的有效担保; 8.我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贷款额度 对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的借款人,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对购买二套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
五、贷款利率 对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的借款人贷款利率最低可享受人民银行基准利率的0.75倍;对已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又申请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借款人,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
六、贷款期限 贷款期限最长30年,且借款人年龄与贷款期限之和不超过70年。两个(含)以上共同借款人借款的,可按照满足贷款条件中年龄较小的确定贷款期限。
七、服务渠道 1.通过我行合作的按揭楼盘售楼处向我行客户经理提交贷款申请; 2.通过我行营业网点或网上银行提出贷款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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