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业务简述 二手个人住房贷款是指贷款人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购买售房人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具有完全处置权利、能在二级市场上合法交易住房的贷款。
二、适用对象 二手个人住房贷款的借款人应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年龄在18(含)--65周岁(含)之间,并且借款人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和还款意愿。
三、办理条件 在我行申请二手个人住房贷款的客户除满足一手个人住房贷款申请的基本条件外,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1.售房人对所购房屋具有合法处置权利,所购房屋具有房屋所有权证; 2.房屋产权共有的,须经房屋产权共有人出具同意转让的证明。 您如果计划申请二手个人住房贷款,需提前准备并提供以下资料: 1.借款人合法的身份证件; 2.借款人经济收入证明或职业证明; 3.借款人家庭户口登记簿; 4.有配偶的借款人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 5.有共同借款人的,需提供借款人各方签订的明确共同还款责任的书面承诺; 6.所购二手房的房产权利证明; 7.与售房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及售房人提供的划款账号; 8.如抵押物须评估的,须由贷款人认可的评估机构出具的抵押物评估报告; 9.所购房屋产权共有人同意出售房屋的书面授权文件; 10.贷款人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或资料。
四、贷款额度 对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的借款人,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对已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又申请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借款人,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40%。
五、贷款利率 对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的借款人贷款利率最低可享受人民银行基准利率的0.75倍;对已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又申请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借款人,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
六、贷款期限及房龄 贷款期限最长30年,且不能超过抵押房产剩余的土地使用权年限。
七、服务渠道 您可在我行合作的房地产经纪公司门店向我行客户经理提交贷款申请,也可选择我行营业网点或网上银行提出贷款申请。
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管业务 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管业务是我行为二手房交易各方提供的交易资金的冻结、监管和划转等服务;为二手房交易各方提供安全放心可靠的资金监管服务,确保交易各方资金的安全。我行根据客户的指令进行交易资金的监管和划转,为交易各方提供放心的资金流转平台;二手房交易各方无论是否向我行申请贷款,均可以办理交易资金监管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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