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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分行 > 最新业务 > 个人金融业务 > 最高额担保项下的循环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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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符合条件的借款人,在循环借款合同约定的循环额度和期间向贷款经办行逐笔申请、逐笔签署借据的人民币贷款。

  一、产品使用对象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

  二、特点
  循环贷款额度使用期限为循环借款合同约定的期间,且最长不得超过2年。循环贷款项下单笔贷款金额最低不得少于5万元,单笔贷款期限不得超过1年。

  三、申办条件
  1. 年龄为18岁(含)以上,60岁(含)以下的中国公民。
  2. 在贷款经办行所在地拥有固定住所。
  3. 至少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信誉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且在我行的信用等级评定为A-级(含)以上;
  (2)我行或他行的存量个人贷款客户(含已结清贷款客户),且已还款2年(含)以上;
  (3)我行理财金账户客户,且申请日前6个月的月均存款余额20万元(含)以上;
  (4)我行牡丹卡(含信用卡、国际卡、贷记卡)金卡(含)以上客户,且申请日前1年(含)消费积分累计为1万分(含)以上。

  本页面内容仅供参考,部分内容以当地分行公告与具体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