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业务简述:
人民币理财产品是国内商业银行经中国银行业监督委员会批准,为满足广大客户的投资理财需求,专门设计推出的一系列以银行间市场、国债、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以及其他经监管部门许可的低风险金融资产为基础资产,以基础资产收益为保证,运用专业投资理财工具和风险管理办法,通过产品组合与创新而推出的产品。
您可实现对人民币理财产品的:开/销户、购买、账户查询、账户设置等操作。
二、适用对象:
持有我行借记卡及活期存折,且具有通过网银办理人民币理财需求的客户。
三、特色优势:
1.您只需在工行网站自助注册个人网上银行,即可实现开/销户、购买、账户查询、账户设置等操作;
2.全天候服务,使用更加方便、快捷;
3.产品类型丰富,满足您的投资需求。
四、开办条件:
1.可凭有效身份证件、以合法持有的本外币资金申请办理本外币理财业务。
2.小于16岁不允许购买理财产品;
3.16至18岁不允许通过非柜面渠道购买理财产品。
4.首次购买理财产品需在营业网点进行风险测评。
五、服务渠道与时间:
您可通过营业网点、自助终端、网上银行、手机银行、融e联、融e购等办理个人理财产品购买、赎回、撤销等交易。理财产品的办理渠道略有不同,具体请以理财产品说明书为准。
电子银行为您提供7X24小时全天候服务。
六、操作指南:
七、注意事项:
1.根据理财产品类型不同,客户申请终止类型分为违约终止、行权终止、提前赎回和产品卖出。
2.违约终止是指在违约终止期内,客户可提出单方面违约申请,收益可付可不付,收违约金。
3.行权终止是指客户在行权终止期内,可提出行权日终止理财产品的申请,可以获得收益,不扣收交易手续费。
4.产品卖出(赎回)针对双边报价型产品。在存续期内,根据理财产品的当日价格卖出理财产品,获取本金和收益。
5.对于开放流通型产品,在操作栏中显示“卖出”,您点击后,则进入卖出交易页面,对于可进行买入、卖出交易的理财产品,可按照银行当日的卖出价,进行产品卖出,资金T+0到账。
6.理财产品到期后,工行将自动为您清算本金和收益,资金一般在到期后T+1日到账。
7.理财产品购买时间为:产品发行期内的每日9:00-17:00,法定节假日照常销售;理财产品卖出时间为:存续期内的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9:30-15:00。
8.如果您已开立理财交易账户但该账户没有注册网上银行,需将其注册到个人网上银行。
9.如果您需要注销理财交易账户,请确认该理财交易账户下的理财产品份额都已卖出或已到期终止并且不存在有效理财交易委托,然后再注销理财交易账户。
10.您最长可免费查询5年内的理财产品交易明细信息。
八、名词解释
1.理财交易账户开户/销户。在同一个地区,只能开立一个理财交易账户,开户/销户不受理财产品交易时间限制。
2.产品查询/购买。查询工行发行的各类人民币理财产品信息,办理理财产品的购买业务。持有份额查询/赎回。查询您当前所持有的理财产品份额,办理产品赎回和申请提前终止业务。
3.查询交易明细。查询各类理财产品的当日或历史的交易明细。
4.协议调整/终止。查询、设置、展期、暂停或终止所签订的理财产品自动投资服务协议和滚动投资理财协议。
5.交易撤单。撤销当日通过网上银行提交的、尚未生效的理财产品购买或提前终止的交易申请。
6.调整交易卡(账户)。提供变更理财产品交易资金账户的功能。
7.修改分红方式。对于部分理财产品,提供修改分红方式功能。
8.募集期:个人理财产品发行开始日起至起始日前一日的时间。您可以在发行期内购买理财产品。
责任声明:本页面内容仅供参考。部分内容以当地分行公告与具体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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