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业务简介 个人商用车贷款是工商银行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购买以营利为目的的汽车的个人汽车贷款。
二、适用对象 个人房屋抵押贷款的借款人应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年龄在18(含)--60周岁(含)之间,借款人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和还款意愿,并且能够提供有效的阶段性担保。
三、特色优势 1. 贷款额度高,担保方式多,还款方式灵活; 2. 可购买的商用车种类多,包括城市出租车、城市公交线路车、客运车、货运车及工程机械(推土机、挖掘机、搅拌机、泵机等)。
四、开办条件 获得工行个人商用车贷款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1.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年龄在18(含)至60(含)周岁之间;外国人及港、澳、台居民为借款人的,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居住满一年并有固定居所和职业,并提供一名当地联系人; 2. 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婚姻状况证明及贷款所在城市的户籍证明(或有效居留证明); 3. 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和还款意愿; 4. 具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和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5. 已支付所购车辆首付款; 6. 借款人单户(含配偶)在工行的个人商用车贷款不超过3笔(已结清除外); 7. 具有所购车辆的购车合同、车辆保险合同以及借款人经营运输资格证明材料; 8. 除城市出租车外,购买其他客运及货运汽车的借款人,须有符合条件的挂靠运输公司,并提供经运输公司全体股东或董事会签名盖章的承诺书; 9. 能提供银行认可的贷款担保方式; 10. 在工行开立个人结算账户; 11. 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您如果计划申请个人商用车贷款,需提前准备并提供以下资料: 1. 个人商用车贷款申请表; 2. 借款人及其配偶有效身份证件、贷款行所在城市的户籍证明或有效居留证明、婚姻状况证明或未婚声明; 3. 个人收入证明(个人纳税证明、工资薪金证明、在工行或他行近6个人月内的平均金融资产证明); 4. 首期付款的银行存款证明或经销商出具的相关证明; 5. 购车合同、保险合同、营运承包合同以及运输公司承诺书; 6. 贷款担保相关证明资料; 采用房产抵押的,须提供抵押房产权属证明,如果抵押房产已办理了土地使用权证,则应同时提供土地使用权证。房产所有人(包括共有人)同意抵押的证明文件。抵押房产如需评估,须提供评估报告原件。 采用所购车辆抵押方式的,应提供车辆合格证、购车发票。如所购车辆有共有人,须提交共有人同意抵押书面证明。 采用营运权质押担保方式的,须提供车辆营运权证。 以专业担保公司或者经销商(厂商)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须提供担保合同或保证人出具的承诺书。 以保险公司提供履约保证保险的,须提供履约保证保险合同。 7. 当地有权管理部门发放的营运许可证或出具的相关证明资料。 8. 在工行开立的个人结算账户证明; 9. 银行规定的其他资料。
五、贷款金额 商用车贷款金额最高可达抵(质)押物价值的70%,但不得超过所购车辆价格的70%;
六、贷款期限 商用车贷款期限最长可达3年(含),其中货运车贷款期限最长可达2年(含)。
七、贷款利率 商用车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计算,不得下浮。
八、还款方式 个人商用车贷款可采用按月等额本息还款法、按月等额本金还款法、按周(双周、三周)还本付息还款法及“随心还”还款法; 贷款期限在1年(含)以内的,还可采用本利不同期还款法(按月付息,按季、半年、年还本)及按月付息、到期一次性还本的还款方式。
九、服务渠道与时间 您可向工行个人贷款中心或当地分行个人信贷业务部门递交贷款申请。
十、操作指南 1. 客户申请。客户向银行提出申请,书面填写申请表,同时提交相关资料; 2. 签订合同。银行对借款人提交的申请资料审核通过后,双方签订借款合同、担保合同,视情况办理相关公证、抵押登记手续等; 3. 发放贷款。经银行审批同意发放的贷款,办妥所有手续后,银行按合同约定以转账方式直接划入汽车经销商的账户; 4. 按期还款。借款人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还款方式偿还贷款本息;借款人在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期内,还款日期可在约定还款日基础上延期10个自然日。 5. 贷款结清。贷款结清包括正常结清和提前结清两种。①正常结清:在贷款到期日(一次性还本付息类)或贷款最后一期(分期偿还类)结清贷款;②提前结清:在贷款到期日前,借款人如提前部分或全部结清贷款,须按借款合同约定,提前向银行提出申请,由银行审批后到指定会计柜台进行还款。 贷款结清后,借款人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银行出具的贷款结清凭证领回由银行收押的法律凭证和有关证明文件,并持贷款结清凭证到原抵押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注销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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