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业务简述: 代收交通违法罚款是指客户通过我行渠道实时查询交通违法罚款的应缴款金额,并使用现金或转账方式缴款的业务。
二、适用对象: 北京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开具的交通违法罚款均可使用现金或转账方式在我行办理缴款。
三、开办条件: 1、客户如使用现金方式缴费,只能在我行网点柜台办理。 2、客户如使用个人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缴费,须预先将交通卡注册为我行个人网上银行、手机银行账户。
四、开通流程: 1、客户可直接使用现金或交通卡转账方式在我行网点柜台缴费。 2、客户如使用个人网上银行、手机银行渠道缴费,可先到我行网点将交通卡注册为个人网上银行、手机银行账户,并领取U盾、密码器或口令卡等安全支付介质。
五、服务渠道与时间: 客户可在我行网点柜台、自助渠道(存取款一体机、ATM、查询缴费机、转账汇款机、个人网上银行、手机银行)办理该业务,网点渠道业务受理时间以网点对外营业时间为准,自助渠道业务受理时间为每日1:00-23:30。
六、操作指南: 1、自助设备操作指南 (1)客户插入交通卡并输入卡片密码; (2)在机具缴费业务模块中选择“缴纳现场罚款”、“缴纳非现场罚款”; (3)根据系统提示选择或输入相关信息; (4)系统回显客户的应缴款信息,客户确认缴款。 2、个人网上银行/手机银行操作指南 (1)登录个人网上银行/手机银行; (2)在“本地服务”功能中选择“交通违法罚款”; (3)根据需要选择“缴纳现场处罚罚款”或“接受并缴纳非现场处罚罚款”; (4)系统回显的应缴款信息,客户确认缴款,并使用U盾、密码器或口令卡认证。
七、常见问题: 客户在我行办理交通违法罚款缴款时,应准确提供处罚决定书或交通卡,并确认应处理的罚款笔数及金额。
责任声明:交通违法罚款的处罚决定和相应的违法行为、罚款金额由北京市公安交通管理局提供,如对罚款的处罚决定及罚款金额有疑义,请与交管局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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