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业务简述
我行应买方申请,向其出具的付款承诺,承诺在单据符合信用证所规定的各项条款时,向卖方履行付款责任。
二、适用对象
买方流动资金不充裕或有其他投资机会,希望借助银行信用完成商品交易并控制交易风险。
三、特色优势
(一)买方能够依托银行信用,提升信用等级,改善谈判地位,促成贸易往来;
(二)减少买方资金占用,加速资金周转,优化财务报表;
(三)依托单据和信用证条款,控制货权、装期和质量,降低交易风险。
四、开办条件
(一)依法核准登记,具有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足以证明其经营合法和经营范围的有效证明文件;
(二)在我行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
(三)资信良好,具有支付信用证款项的可靠资金来源和能力;
(四)有合法、有效的购销合同并约定以信用证结算;
(五)符合我行要求的其他条件。
五、办理流程
(一)我行应买方申请,根据其偿债能力、履约记录和担保条件等情况为其核定授信额度;
(二)买方提交开证申请,我行经审核后与买方签署信用证业务协议,并在办理担保等有关手续后开出国内信用证;
(三)我行在收到信用证相关单据,经审核无误后对外付款。
六、责任声明
本页面内容仅供参考,部分内容以当地分行公告与具体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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