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业务简述:
总部融资是指我行向大型优质企业集团总部发放的,用于满足总部自身(含内部核算单位)或其下属子公司合理资金需求的融资业务。
二、适用对象:
财务管理规范、流动性及盈利能力较强、实施规范资金集中管理或统贷统还的大型优质企业集团总部客户。
三、申办条件:
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我行信贷政策;主业突出,经营稳定,财务状况良好,流动性及盈利能力较强;在银行融资无不良信用记录;符合我行要求的其他条件。
四、责任声明:
本页面内容仅供参考,部分内容以当地分行公告与具体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