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可以输入30

机构金融

服务导览

客户服务


可输入30
您所在的位置:
银财通
 

业务办理有疑问?就用工行“客户服务”>>

  ● 财政直接支付

  ● 财政授权支付

  ● 网上银财通

  ● 非税收入收缴

  ● 跨省异地交通违法罚款

  

  财政直接支付
  一、功能定义
  财政直接支付是中央和地方各级财政部门根据预算单位提出的支付申请,向中国人民银行和财政直接支付业务代理银行签发支付指令,代理银行根据支付指令通过各级财政部门零余额账户将资金直接支付到商品劳务供应者或用款单位账户的业务行为。

  二、产品适用对象
  本业务主要针对纳入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各级财政部门,适用于预算单位的工资、大宗物品和服务采购、大型修缮、大中型基本建设项目等。

  三、特点和优势
  1. 规范严密的业务流程 
  根据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要求,我行分别按照一般直接支付业务、工资支付业务和资金退回业务设计了对应的业务处理流程,对开设账户、接收指令、资金支付、资金清算、信息反馈以及资金退库等各个环节都制定了标准化的要求和规范,让代理财政直接支付业务的各种情况有规可依。
  2. 安全快捷的资金汇划 
  将确保财政资金安全、准确、高效支付作为代理财政资金支付业务的核心,从多个角度设计了有针对性的处理流程。从配置专用数据网络、多重防火墙、千公里级异地灾难备份系统、支付信息加密传输、操作权限控制等硬件设施,以及从加强人员业务培训,指定专人维护管理等软性条件两方面结合制定了保障资金安全支付的措施;从标准化的业务处理流程、自动化的信息系统处理、严格化的业务审核制度、规范化的业务授权管理、严密化的账务资金核对等方面制定了确保资金准确支付的措施;从便捷的服务渠道、专用的业务系统、专业的团队服务、高速的数据处理、灵活的资金汇划、快捷的资金调度等方面制定了保障资金高效支付的措施。
  3. 多种渠道的信息反馈
  兼容人工纸质传递和电子化数据传输等信息反馈的措施与渠道,通过人工递送或邮寄纸质信息、专用系统传输数据信息、网上银行自助查询、动态监控信息传输等多种手段响应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和预算单位信息反馈的需求。
  4. 完备强大的信息系统
  为代理财政业务专门开发的“银财通”系统以全功能银行系统为支撑,以中间业务平台为承载,把资金汇划与信息传递高度整合,资金流与信息流同步处理,实现财政资金支付电子化、信息传递标准化和报表系统信息化的管理模式,充分满足了财政部和预算单位对系统自动化、安全性、可维护性和可操作性、准确性、开放性和可扩张性等五个方面的功能要求。

  四、服务渠道
  柜面、网银、银企互联

  五、申办条件
  实行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各级财政部门均可申请开办直接支付业务。

  六、操作步骤
  1. 我行根据中央和地方各级财政部门通知,为其开立零余额账户,用于办理直接支付业务及与国库单一账户清算。
  2. 中央和地方各级财政部门签发《财政直接支付凭证》给我行或通过专线将电子直接支付令传输到我行。
  3. 我行通过“银财通”系统将资金实时划往收款人或用款单位账户。
  4. 我行及时将支付凭证回单送交中央和地方各级财政部门,将电子回单通过专线上传中央和地方各级财政部门,将《财政直接支付入账通知书》送交预算单位,按时向中央和地方各级财政部门报送财政直接支付旬(月)报表,并向中央和地方各级财政部门提供财政资金支付情况的动态监控服务。

  财政授权支付

  一、功能定义
  财政授权支付是指预算单位按照财政部门的授权,向代理银行自行开具支付指令,代理银行根据支付指令,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将资金支付到商品劳务供应者或用款单位账户的业务行为。

  二、产品适用对象
  本业务主要针对纳入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各级预算单位,适用于单位的小额零星支出、特别紧急支出和经财政部批准的其他支出。

  三、特点和优势
  1. 严密的业务流程 
  按不同业务类型设计和完善了一般业务、特殊业务和公务卡业务流程,针对开设账户、接收指令、资金支付、公务卡报销还款、资金清算、信息反馈以及资金退库等各个环节都制定了标准化的要求和规范,使代理财政授权支付业务的各种情况有规可依。
  2. 严格的账户管理与额度控制
  在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的开立、变更、撤销和管理等方面制定了严密的措施,严格遵守财政部和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制度规定。系统对授权支付额度按一级预算单位集中管理,在下达新额度或使用额度后自动更新额度;超额支付,自动止付并反馈预算单位;资金退库自动恢复相应额度。
  3. 安全快捷的资金汇划 
  根据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要求,我行授权支付业务支持网点柜面和网上银行两种办理渠道,可实现7*24小时全天候支付。同时,将确保财政资金安全、准确、高效支付作为代理财政资金支付业务的核心,从配置专用数据网络、多重防火墙、千公里级异地灾难备份系统、支付信息加密传输、操作权限控制等软硬件设施,设计了有针对性的手段和措施。
  4. 多渠道的信息反馈 
  兼顾人工纸质传递和电子化数据传输等信息反馈的措施与渠道,通过人工递送或邮寄纸质信息、专用系统传输数据信息、网上银行自助查询、动态监控信息传输等多种手段满足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和预算单位信息反馈的需求。
  5. 自动生成各种支付信息
  “银财通”系统自动生成电子回单和各类报表,通过专线或其他方式反馈财政部门,并自动为预算单位打印明细对账单和月度对账单。

  四、服务渠道
  柜面、网银、银企互联

  五、申办条件
  纳入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各级预算单位持财政部门同意本单位开设零余额帐户的批准文件和《银行账户管理办法》中规定的相关资料均可开办授权支付业务。

  六、操作步骤
  1. 我行为预算单位开设零余额账户。
  2. 中央和地方各级财政部通过专线或其他方式将电子《财政授权支付额度通知明细表》传递到我行“银财通”系统。
  3. “银财通”系统将授权支付额度自动分解,各经办网点查询、打印《财政授权支付额度到账通知书》送交基层预算单位。
  4. 预算单位可通过柜面或电子渠道提交支付申请,经“银财通”系统发起授权支付交易,对超额支付,系统自动止付并向预算单位反馈止付信息;额度内支付,系统将资金实时划往收款人账户。
  5. “银财通”系统自动生成财政授权支付电子回单和日、旬、月报表反馈财政部、人民银行和预算单位;自动生成月度对账单和明细对账单由经办网点送达预算单位。

  网上银财通

  一、功能定义
  “网上银财通”是指通过我行先进的网上银行,为纳入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各级中央预算单位提供授权支付额度查询、当日交易明细查询和历史交易明细查询的电子化实时查询业务。

  二、产品适用对象
  本业务主要针对纳入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各级中央预算单位。

  三、特点和优势
  各级中央预算单位通过我行先进的网上银行平台,足不出户即可实现对本单位资金支付信息的实时组合查询,预算单位总部还可轻松实现对所属基层单位资金支付情况的动态监控和集中管理,契合了政府部门电子政务建设的需要,满足了中央预算单位的个性化金融需求。

  四、服务渠道
  网上银行

  五、申办条件
  在我行办理授权支付业务的各级中央预算单位均可申请开办“网上银财通”业务。

  六、操作步骤
  (一)开通网银
  预算单位向我行提交《中国工商银行“网上银财通”客户注册、变更(注销)事项申请表》,开户网点审核通过后,与其签订《中国工商银行电子银行企业客户服务协议》。
  (二)账户管理
  “网上银财通”显示相应独立的操作页面,下设银财通查询、客户服务两个一级栏目。预算单位登录网上银行后,选择银财通功能,页面显示按地区分组的预算单位;页面提供“提交”、“清空”、“全选”、“展开”、“还原”五个功能按钮。
  1. 提交:使选择的账户生效,其后的查询操作将在选择的账户中进行,至少要选择一个账户。
  2. 清空:将页面上选择的账户标志为不选择。
  3. 全选:将页面上所有的账户标志为选择。
  4. 展开:把所有的地区分组展开。
  5. 还原:把所有的地区分组合上。
  (三)额度查询
  1. 客户进入该功能后,页面显示在“账户选择”功能中选择的账户供客户选择,客户在进行账户选择时,“预算级次”和“地区”对应选择的账户进行变换显示。
  2. 客户选定后提交,系统显示所有科目的可用额度、额度属性(基本支出或项目支出),并进行额度汇总统计,格式同柜面打印的额度到账通知书。
  3. 页面同时提供下载、打印额度信息功能。
  (四)当日明细查询
  1. 客户进入该功能后,页面显示在“账户选择”功能中选择的账户供客户选择,客户在进行账户选择时,“预算级次”和“地区”对应选择的账户变换显示。
  2. 客户如果不输入科目代码,系统将查询所有科目的当日明细,并对输出进行小计和汇总;如果输入科目代码即可查询指定科目的当日明细;客户还可以修改最小、最大交易金额进行查询;系统默认最小金额为0.00元,最大金额为10,000,000,000.00。
  3. 当日明细的信息包括:单位名称、编码、零余额账号、科目编码、科目名称、凭证种类、凭证号码、当日支用资金数、当日退库资金数、当日下达额度(无信息时字段可以为空)、地区、代理网点、收款人账号、户名、交易类型、结算方式、支付凭证号码、资金分类、未支用额度;格式类似于柜面打印的明细对账单。
  4. 同时提供下载、打印的功能。
  (五)历史明细查询
  1. 进入该功能后,页面显示在“账户选择”功能中选择的账户供客户选择,客户在进行账户选择时,“预算级次”和“地区”对应选择的账户变换显示。
  2. 客户如果不输入科目编号,系统将查询所有科目的历史明细,并且采用先科目、后时间的逻辑顺序显示;如果输入科目号,即可查询指定科目的历史明细;客户输入要查询的时间区间,截止时间的系统默认值为当日;客户还可以修改最小、最大交易金额进行查询,系统默认最小金额为0.00元,最大金额为10,000,000,000.00。
  3. 历史明细查询的信息包括:单位名称、编码、零余额账号、科目编码、科目名称、凭证种类、凭证号码、支用资金数、退库资金数、当日下达额度(无信息字段可以为空)、地区、代理网点、收款人账号、户名、交易类型、结算方式、支付凭证号码、资金分类、未支用额度,格式同柜面打印的明细对账单。
  4. 提供下载、打印。

  非税收入收缴

  中央和地方财政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

  一、产品定义
  中央和地方财政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业务是指我行通过系统建设,为全国各级财政部门、广大执收单位以及对公和个人缴款人提供的包括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罚没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国有资本收益、彩票公益金收入、特许经营收入、中央银行收入、以政府名义接受的捐赠收入、公检法司以及视频药监和交通等主管部门的行政执法和管理收入、金融机构的行政管理收入、政府收入的利息收入、其他收入等在内的国家各级财政非税收入电子化收缴和缴纳服务。

  二、特点和优势
  1. 庞大的经营网络
  工商银行网点多、分布广,网点设置格局能够适应且满足全国各级财政非税收入收缴业务执收单位分布广、系统性强和缴款人分散的特点和需要,具备了在全国范围内为缴款人和执收单位提供各级财政非税电子化收缴和缴纳的服务能力,所有营业网点均对外受理财政非税资金收缴业务,形成了强大的网点覆盖优势。
  2. 先进的业务系统
  所有交易集中至一个数据中心处理,资金与账务联动,有效防止内部和外部人员利用资金与账务的时间差作案。业界领先的代理中央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系统和代理地方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系统,将资金流与信息流同步处理,实现了非税收入资金的电子化收缴、信息传递标准化和报表系统信息化管理,使我行代理财政非税收入收缴业务达到了国内领先技术水平。
  3. 多元化的信息反馈平台
  我行针对财政非税收入收缴业务对资金入账和对账信息的特殊要求,对资金结算、账务处理、信息传递和报表生成等环节实行全自动处理,实现了查缴一体化和自动对账及清分的业务处理模式,确保安全地向中央和地方各级财政部门、主管部门和执收单位进行缴款资金和信息的反馈。同时,我行充分发挥在信息科技和电子化服务方面的优势,利用专线联网、网上银行等渠道,突破营业网点、营业时间限制,为中央和地方各级财政部门、主管部门和执收单位构建了除对账时段外的全时段电子化业务办理服务。
  4. 便捷的业务处理
  采用业界领先的革命性技术,优化业务流程,减少核算层次,实现了管理扁平化目标,最大程度简化了系统搜索和访问环节,使业务处理更加迅速。操作柜员只需输入16-20位缴款码,系统自动完成缴款信息查询并进行反显,操作人员手工录入要素信息量降至最少。
  5. 全渠道缴款平台
  我行充分发挥系统平台服务优势,实现系统一点接入,全渠道上线开办业务的模式。全国各级财政部门、执收单位和广大对公和个人缴款人可任意通过我行柜面、网银、手机银行和自助终端等渠道进行业务办理。

  三、服务渠道
  柜面、自助终端、网银、手机银行

  四、业务开办条件
  获得代理中央和地方财政非税收入收缴业务代理银行资格。

  五、非税业务办理
  缴款人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或16-20位缴款码通过我行网银、手机银行、柜面或自助终端进行非税资金缴纳。
  柜面渠道:我行网点帮助客户在柜面交易输入缴款码,系统自动进行查缴并反显缴款信息,缴款人确认缴款信息后系统可自动完成缴款业务。
  其他渠道:缴款人在我行自主柜面、网银或手机银行代理中央或地方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交款项内输入缴款码,系统自动进行查缴并反显缴款信息,缴款人确认缴款信息后系统可自动完成缴款业务。

  跨省异地缴纳交通违法罚款

  一、产品定义
  跨省异地缴纳交通违法罚款业务是我行通过专线对接财政部、公安部、中国人民银行、各地省级财政和交管部门业务系统,实现了交通违法信息查询、缴罚资金实时划转和缴款信息传递等业务功能。当事人在全国任何地区因交通违法行为被公安交管部门现场处罚后,可以到我行任意营业网点通过柜面办理,或通过网银、手机银行、自助终端等渠道办理跨省异地缴罚,进一步提升了客户金融服务体验和办事效率。

  二、特点和优势
  1. 庞大的经营网络
  工商银行任何经营网点都可在营业时间为客户办理跨省异地交通违法罚款业务,极大地便捷了全国3.6亿驾驶员的缴罚效率。
  2. 先进的业务系统
  所有交易集中至一个数据中心处理,资金与账务联动,资金实时入账,按时对账,有效防止内部和外部人员利用资金与账务的时间差作案。业界领先的跨省异地缴纳交通违法罚款,支持将资金流与信息流实时同步处理或日中汇总处理两种模式,极大地方便了主管部门的业务管理需要,使我行代理交通违法罚款业务达到了国内领先技术水平。
  3. 多元化的信息反馈平台
  我行针对跨省异地缴纳交通违法罚款业务对资金入账和处罚信息销单的特殊要求,对信息查缴、资金入账、账务处理、账务核对等环节实行全自动处理,实现了查锁缴一体化和自动对账及清分的业务处理模式,在确保各地财政和交管部门完成处罚资金收缴的同时,保证缴款人及时解除被处罚状态以便办理后续机动车相关的业务。同时,我行充分发挥在信息科技和电子化服务方面的优势,利用专线联网、网上银行等渠道,突破营业网点、营业时间限制,为全国各地区财政和交管部门构建了除对账时段外的全时段电子化业务办理服务。
  4. 便捷的业务处理
  采用业界领先的革命性技术,优化业务流程,减少核算层次,实现了管理扁平化目标,最大程度简化了系统搜索和访问环节,使业务处理更加迅速。操作柜员只需输入16位缴款码,系统自动完成缴款信息查询和锁定并进行反显,操作人员手工录入要素信息量降至最少。
  5. 全渠道缴款平台
  我行充分发挥系统平台服务优势,实现系统一点接入,全渠道上线开办业务的模式。全国3.6亿驾驶员可任意通过我行柜面、网银、手机银行和自助终端等渠道进行业务办理。

  三、服务渠道
  柜面、网银、手机银行和自助终端。

  四、缴款业务办理
  缴款人持16位缴款码通过我行网银、手机银行、柜面或自助机均进行跨省异地交通违法罚款缴纳。
  柜面渠道:我行网点帮助客户在柜面交易输入缴款码,系统自动进行查询并反显缴款信息,缴款人确认缴款信息后系统可自动完成缴款业务。
  其他渠道:缴款人在我行自主柜面、网银或手机银行代理中央或地方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交款项内输入缴款码,系统自动进行查缴并反显缴款信息,缴款人确认缴款信息后系统可自动完成缴款业务。


(2021-04-07)